证券业投行业务评价体系日趋完善,引导约束机制不断强化。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日集中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行、财务顾问、债券业务的最新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并同步修订发布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标志着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进一步细化,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专业能力建设进入新阶段。
从本次评价结果看,投行业务质量分化特征明显。
在93家参评证券公司中,东吴证券、国金证券、国泰海通、国投证券、国信证券、华泰联合、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招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中银证券等12家券商获评A类,占比约13%。
B类券商66家,占比约71%。
C类券商15家,包括德邦证券、恒泰长财、华林证券等,占比约16%。
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涵盖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北交所等四类业务,综合考量了各家机构的执业质量、内控建设、服务能力等多个维度。
债券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评价结果同步公布。
在95家开展债券承销与受托管理业务的券商中,A类14家、B类62家、C类19家。
财务顾问业务参评规模相对较小,30家证券公司参评,其中A类5家、B类19家、C类6家。
这些评价结果客观反映了各家机构在不同业务领域的相对竞争力。
评价体系修订围绕五大重点方向展开,体现了监管导向的更新升级。
中证协此次修订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在保持整体架构稳定的基础上,针对股票保荐、内控执行、科技支持、并购重组、新股定价等五个领域进行了深化完善。
在股票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评价方面,修订进一步细化了扣分标准。
协会总结了沪深交易所保荐项目评价中的经验,明确了保荐项目存在重大负面事项、终止审核、负面行为记录等情形的具体扣分标准,并对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扣分权重进行了调整。
这一改进旨在更加精准地评价保荐机构的执业质量,强化对违规行为的约束力度。
内控制度执行评价指标标准也得到了优化。
修订结合近年来机构投行内控检查和日常监管发现的实际缺陷,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强化了利益冲突审查和质控把关的要求。
同时新增了项目收费明细指标和负面舆情事项的扣分情形,进一步完善了内控评价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在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方面,评价指标进行了创新升级。
修订新增两项判定标准:一是在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突破了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其投行服务能力将获得加分认可;二是拥有的核心技术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际领先、引领作用或对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的企业,相关投行机构也将获得相应评价加分。
这一调整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支持科技创新的使命担当。
并购重组和新股定价成为新增重点评价领域。
为贯彻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要求,修订新增了"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项评价指标,引导证券公司加大财务顾问业务投入,积极促进并购重组交易。
同时新增"新股估值定价"专项评价指标,督促证券公司提升新股定价能力,提高新股投资价值报告质量,进一步完善新股发行定价机制。
中证协相关负责人表示,修订后的评价办法将进一步发挥"指挥棒"作用,引导证券公司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发挥比较优势,加快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持续提升投行业务的专业性和影响力。
这一导向符合当前金融业"专注主业、完善治理、错位发展"的总体方针要求,有助于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行业发展趋势看,投行业务质量评价体系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投行业务向专业化、差异化方向发展。
A类券商在股票保荐、债券承销等核心业务上的领先地位,将促进行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同时,对高新技术企业、并购重组、新股定价等新增评价指标的强化,将引导投行机构更加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科技创新、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使命。
此次评价体系升级不仅是监管规则的细化,更是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效提升的重要支点。
当"指挥棒"更加精准地指向创新能力与服务质效,证券行业有望打破同质化竞争窠臼,在金融强国建设中锻造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投资银行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