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扎鲁特旗破获非法狩猎案 越野车辙牵出"三有"动物保护红线

问题——从“野味尝鲜”到刑事案件,折射基层生态执法新课题。2022年4月1日,扎鲁特旗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力量接到线索,称鲁北镇南侧采石场附近疑有人使用气枪非法狩猎。民警到达现场未发现嫌疑人踪影,但多处新鲜、宽深的车辙清晰指向采石场内部。办案人员据此判断嫌疑车辆为越野车,且离开时间不长。随后,公安机关依托信息研判机制,联合治安力量和属地派出所开展合成作战,沿途调取社会面视频并逐车排查,当晚在鲁北镇一处胡同口实施布控,成功拦截可疑车辆并抓获嫌疑人杨某,现场查获已装袋的野生雉鸡两只。 原因——法律认知偏差与侥幸心理叠加,导致违法行为易发多发。近年来,个别人员仍将猎捕野生动物视为“土味”“尝鲜”,对禁猎制度和物种保护等级缺乏基本了解,误以为“小动物不算事”“没人管”。事实上,雉鸡等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即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依法受到保护。扎鲁特旗行政区域实行全年禁猎,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均不得进行狩猎活动;同时,气枪等具备杀伤力的工具属于法律法规明确限制或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该案中,“禁猎区”“禁猎期(全年禁猎)”与“禁用工具”三重因素叠加,使行为性质从一般违规直接触及刑事追诉门槛。 影响——对生态安全与社会治理提出双重警示。野生动物处于生态链关键位置,随意猎捕会破坏种群繁衍与栖息地稳定,影响生物多样性与区域生态平衡。更重要的是,违法猎捕往往伴随运输、交易、食用等链条风险,容易滋生黑市交易与跨区域流通,增加监管难度,冲击社会治理秩序。此案也显示,在城乡接合部、采石场等地形复杂区域,违法人员可能借助车辆机动性实施“打完就走”,对传统巡查方式形成挑战。 对策——用“快反+联动+取证”提升生态执法质效。该案侦破的关键,在于第一时间固定现场痕迹并快速转化为可研判线索:从车辙判断车辆类型与离开时间,为后续布控争取窗口期;通过机制化的信息研判与警种协同,将匿名举报转化为可落地的排查路径;以视频巡查、卡点拦截和现场查获形成完整证据链,降低后续诉讼风险。4月2日,公安机关对杨某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8月11日,案件移送扎鲁特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反映了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零容忍”的司法导向。下一步,基层可在重点区域加强视频覆盖与夜间巡查,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和线索核查机制,同时加强对狩猎工具、网络交易等环节的源头治理,推动执法从“个案打击”向“链条整治”延伸。 前景——生态保护法治化将成为常态,公众守法意识亟待同步提升。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推进,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执法与司法衔接将更加紧密,违法成本持续上升。对公众而言,能否正确认识“三有”动物保护范围、禁猎制度与涉及的刑责,是避免“无知违法”的关键。对治理体系而言,只有在宣传教育、严格执法、社会共治之间形成闭环,才能从源头减少“尝鲜冲动”,让守护自然成为全社会的共同选择。

风雨会抹去车辙,但法治的底线不容逾越;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对自然的尊重,更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一时的"尝鲜"可能付出沉重代价,拒绝捕猎、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才是对生态和自己负责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