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伙儿都知道,吃什么都讲究个新鲜,那要是网购到了过期的冬虫夏草,商家是不是得赔个十倍?这不,赵某就在某网络平台花了4300元买了一盒过期的礼盒。买完后,他就拿着这个礼盒把卖家给告到了红桥区法院,非得让对方退钱还得十倍赔偿,总共要索赔47300元。卖家当时就不乐意了,觉得冬虫夏草是干货,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压根不同意赔钱。 红桥区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王芳说过,惩罚性赔偿本来是保护普通消费者、净化市场环境的。可是像赵某这样的情况,他在本市多家法院大量提起同类索赔诉讼,都想要十倍赔偿,其实是在这方面牟利。法院审理发现,卖家在商品详情页里早就把过期的信息写得明明白白了。赵某购买时肯定也清楚这事儿,他甚至都没拆开礼盒就直接去起诉了,这哪是正常的消费行为? 经过一番调查,发现赵某在别的地方也有类似的操作。法官认为,赵某这种明知商品过期还要买的做法,就是在利用诉讼手段来赚钱。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的生活消费需要,也违背了诚信原则。所以最后法院只判卖家把货款退回去给赵某,那盒过期的虫草就由法院依法销毁了。 法官常健和通讯员吉欣茹也提醒大家说,不管是商家还是消费者都得遵守法律、讲诚信。商家绝对不能卖过期变质的食品药品;消费者遇到问题也得理性维权。只有大家都守住底线,网络消费环境才能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