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无红绿灯或减速带附近一位居民表示其曾见过遇难学生

北京策略(南京)律所事务所的朱雪律师给分析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在经过没有红绿灯的斑马线时,遇到行人在通过,必须减速甚至停车避让。在这起事故中,幸某某是在有人行横道的地方正常行走,而张某某作为司机并没有尽到让行的义务,所以导致了第一起撞击。交警介绍说,路口是否需要装红绿灯得看具体情况。虽然张某某没有喝酒也没毒驾,但他没能及时发现并避让行人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被对向车道的车辆二次碾压后,幸某某不幸身亡。谢茂记者把这一消息报道给了极目新闻。肇事司机张某某和对向车道的朱雪都被公安机关控制起来了。3月16日凌晨,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上发生了这起惨剧:一名15岁的中学生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轿车撞倒,接着又被一辆对向车碾压身亡。幸某某的同学张某、张某某都感到非常悲痛。有位居民表示这位遇难的孩子很规矩,要是司机能早点停下来可能就不会出事了。记者谢茂实地走访发现事发斑马线既没有红绿灯也没有减速带。 有位交警人士给解释说,路口是否需要设红绿灯还要看具体的人流车流情况和地点位置。 3月18日交警和律师都发表了意见。北京策略(南京)律所事务所朱雪律师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款给大家讲清楚了: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时应当停车让行;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应当避让。 律师分析道:“本案中幸某某正常行走在斑马线上是没有责任的。可以说在没有信号灯的斑马线前驾驶员的观察与礼让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也是唯一一道防线。”这提醒广大驾驶员越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越要提高注意力同时交管部门也应当考虑排除安全隐患加装信号灯整改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目前相关涉事驾驶员均已被依法控制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家住附近的一位居民向谢茂记者回忆起了幸某某:“他是很规矩的娃娃。” 极目新闻记者谢茂报道:“3月16日清晨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一名15岁中学生在过斑马线时被一辆轿车撞倒又被对向来车碾压致其身亡。” 南部县公安局通报称经查张某某(男43岁)驾驶川RK***6号小型轿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将行走在人行横道线上的幸某某(男15岁)撞倒随后幸某某又被对向车道的车辆二次碾压幸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相关涉事驾驶员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控制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事发斑马线无红绿灯或减速带附近一位居民表示其曾见过遇难学生“他是很规矩的娃娃司机撞人了还行驶了一段距离才停下要是司机开慢点或者打下方向可能就不会有意外。” 极目新闻记者谢茂在3月18日得到一位交警人士的介绍:“路口是否需要设置红绿灯要看路口的人流车流出行需求以及路口的地点等。”北京策略(南京)律所事务所朱雪律师指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本案中事发路段有人行横道线没有红绿灯幸某某正常行走在斑马线上张某某驾驶机动车辆此时负有绝对的路权让行义务张某某未能发现并避让正在通过的行人导致第一起撞击其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根本原因也是导致行人倒在马路上的直接原因如对向车辆无滥用远光灯超速驾驶等违规情形驾驶员张某某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向车道驾驶员虽然对幸某某进行了二次碾压但如其并不存在超速驾驶等违规情形而是因第一起碾压突然导致其无法预见也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碾压则可能被认定为交通意外驾驶员不负事故责任但如其本身存在违规驾驶情形导致其本有条件避免二次碾压却因违规驾驶情形无法有效避免则其有可能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如果调查确认事发时对向车道车辆开启远光灯且该灯光强烈干扰了第一辆车驾驶员张某某的视线导致其未能及时发现行人则张某某的责任可能会由全责降至主责对向开启远光灯的车辆驾驶员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朱雪表示中学生幸某某在无红绿灯的人行横道上正常行走不负任何责任可以说在无信号灯的斑马线前驾驶员的观察与礼让是守护生命的最后一道也是唯一一道防线这提醒广大驾驶员越是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越要提高注意力同时为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如该路段事故高发交管部门也应当考虑排除安全隐患加装信号灯整改(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