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对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监督谈话工作办法》,标志着我们党强化对关键岗位领导人员监督上迈出了新的制度性步伐。这部办法的出台,表明了以更加系统、更加规范的方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一把手"是党组织的核心领导,掌握着权力的关键枢纽。当前,强化对"一把手"的管理监督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核心任务。新出台的监督谈话工作办法,将这个重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办法针对地方党委和按照规定设立的党组(党委),在日常监督工作中与下级党组织"一把手"就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严格自律情况开展谈话作出了明确规定,这种贴近、具体的监督形式既符合党内监督的实际需要,又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办法对监督谈话的原则进行了明确界定。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原则,突出重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工作方法,以及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的基本态度,构成了监督谈话工作的指导基础。这些原则的贯彻落实,既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在监督谈话中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能流于表面、走过场,也要求在面对问题时既不隐瞒、也不夸大,做到科学、客观、公正。 在具体实施层面,办法建立了"定期谈话"和"及时谈话"相结合的两层递进机制。定期谈话要求地方党委在一届任期内、党组(党委)在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一届任期内,做到对下一级党组织"一把手"的全覆盖,这确保了监督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年度计划的制定要与巡视巡察、纪律审查、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及时谈话则针对六类特定情形,包括信访举报反映问题较多、所在党组织被通报批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本人存在苗头性问题等,确保了监督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在监督谈话的组织实施上,办法规定由党委(党组)办公厅(室)负责组织,纪律检查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巡视巡察机构以及审计机关等对应的单位配合参与。这种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汇聚了党内各监督力量,形成了监督的整体合力。对市县乡镇党(工)委书记等关键位置的监督,由上一级党委书记作为谈话人,充分体现了高层级、有权威的监督设计。 办法特别强调了谈话的实质性和有效性。要求谈话人认真做好准备,深入了解被谈话人及其所在党组织的情况,对照相关法规文件进行谈话,做到直奔主题、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这种严实的要求确保了监督谈话不是流于形式、敷衍了事,而是真正起到教育引导、问题纠正、责任压实的作用。 这一办法的实施,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很重要。它明确了对"一把手"的常态化监督机制,使党内监督更加有章可循,更加规范有力。通过定期的、制度化的谈话,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偏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防止苗头性问题演变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这种前瞻性、预防性的监督,体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理念,有利于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强大合力。
抓住"一把手",就抓住了管党治党的"牛鼻子"。监督谈话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形式,关键在于及时、精准、落实。以制度把权力运行的"关键点"管住,把问题发生的"苗头处"盯紧,才能在常态长效中涵养清正政治生态,为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