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人民福祉和国家发展的重大课题。
公安部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5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在环境资源犯罪打击方面的工作进展。
数据显示,全国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7万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45起,组织实施区域会战、集群打击15次,形成了对环境资源犯罪的强大震慑力。
从具体案件类型看,环境资源犯罪呈现多样化特征,打击范围涵盖了生产、生活和自然资源保护的各个环节。
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500余起的立案侦办,反映出工业污染、固废处置等领域仍存在违法行为。
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案件6200余起的查处,表明对耕地资源的保护需要进一步加强。
其中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90余起的侦办,体现了公安机关对东北地区这一粮食生产命脉的重点关注。
非法采矿刑事案件3100余起的打击,则针对矿产资源领域的无序开采现象。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环境资源犯罪仍然是当前社会治安的重要问题,需要公安机关保持高压态势。
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了打击危害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同时严厉打击利用无人机"坠箭"进行非法狩猎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些专项行动共立案侦办刑事案件1.6万起,消除了大量安全隐患。
这反映出随着科技手段的发展,非法狩猎的方式也在不断演变,公安机关的打击方式需要与时俱进,才能有效遏制新型环境犯罪。
长江流域生态保护是国家战略重点。
公安机关深入开展"长江禁渔""平安长江"等系列专项行动,2025年以来立案侦办涉渔刑事案件2900余起,查获涉案渔获物17.8万公斤。
这一系列成果的取得,既打击了违法捕捞行为,也为长江生态系统的恢复创造了条件。
随着禁渔工作的持续深化,长江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正在逐步增加,体现了保护措施的实际效能。
从工作机制看,"昆仑"专项工作的推进方式具有明显特点。
一是突出精准打击,针对不同类型的环境资源犯罪采取差异化策略。
二是强化重点督办,通过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实现关键环节的突破。
三是推行区域协作,通过会战和集群打击形成跨地域、跨部门的合力。
这些做法为环境资源犯罪的有效打击提供了制度保障。
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需要长期坚持。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更加突出。
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需要继续加强环境资源犯罪的侦查打击工作,同时也需要与相关部门形成更加紧密的协作机制。
未来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提升执法能力,形成对违法犯罪的有效遏制。
当3.7万起环境犯罪案件的数据与17.8万公斤渔获物的实物量并置,我们既看到执法铁拳的威慑力,也警醒生态保护任重道远。
在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的新阶段,每起案件的侦破都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诠释,更是留给子孙后代的生态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