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关注湖南永州中院的一起案子,终于有结果了。这起案子是关于强奸幼女的,2024年8月江华县人民法院一审把刘胄赟判了八年有期徒刑,还赔了钱。可是他不服气上诉了,结果2025年7月永州中院二审改判成六年。这一改让大家觉得不对劲,后来就启动了再审程序。2025年12月19日永州中院开了庭审理这个案子。 经查,刘胄赟是个医生。他在2023年8月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叫来某某的女孩,这女孩是2009年10月出生的。他在9月开车带她去江华县开房发生了关系。另外早在2022年1月他就通过网络认识了廖某某,廖某某是2010年2月出生的。他还分别在2022年8月和2023年6月,在冷水滩区和她开房三次。 这两个人都是未成年人呢!两人当时都还不满十四岁呢!这么一弄把刘胄赟强奸幼女的事实给坐实了。法律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就要从重处罚呢!原判虽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二审把刑期从八年减到六年有点说不过去吧? 所以永州中院在2026年1月14日公开宣判了结果:撤销二审改判六年的决定,维持原判八年的判决。他们说了刘胄赟犯罪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深必须严惩啊! 这事儿意义挺大啊!首先它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了。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犯罪特别恶劣的,就得从严惩处这才对嘛!然后它展示了审判监督程序的价值,能纠正错误判决呢!最后它向全社会传递信号:法律红线不能碰啊! 正义虽然可能来得晚点但从来不会缺席啊!这次改判就是为了重申法律标准和捍卫司法公正嘛!希望各级司法机关都能把未成年人保护放在心上办好每一个案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