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巡按御史的规矩

明太祖的时候就定下规矩,不管到哪去巡查,费用都得自掏腰包,不能让地方出一分钱。这是为了防止巡按御史刚到地方就被收买。陕西那里的茶马贸易,还有两淮、两浙的盐务,这些地方最容易贪污,所以都交给巡按御史盯着。要是逮住了犯事儿的官儿,那就要报告给皇帝亲自处置。就算没逮到人,他们还得去翻查各衙门的文书档案,保证没人在公文上做手脚。为了避免私交影响工作,他们规定不许在外面接待亲友,也不准把家眷带在身边。 巡按御史的职权很大,不仅管地方的行政和司法,就连南北直隶两京的公文都要审一遍。军队、考试、财政管理这些大事儿也都得管着。以前五品以上的官出了事必须找皇帝发落,六品以下的小官儿要是有罪证明显的,他们直接就能提审。这种照刷文卷的工作是明太祖时期确立下来的,后来一直被当作监督官吏的主要手段。 巡按御史属于十三道监察御史里挑出来的从七品官。他们既要干中央的活,也要管地方的事。哪怕是在军营或者考试现场巡视,他们也都要亲自去过问。为了防止利益冲突和腐败问题,朝廷给巡按御史定了不少规矩。这种严格细致的制度一直保留到了今天,仍然有很大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