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6年3月1日起,郑州市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要做调整。我昨天(2月26日)从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那边打听到了消息。他们说这是为了给住房困难的人更多帮助,也为了更合理地利用公共资源。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他们发布了一个关于市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和保障方式的通知。这次调整有几个方面要改。 首先就是放宽申请条件,给更多人提供机会。原来要求在市区有户籍三年以上的人现在只需要一年以上就可以申请了。对于非本市户籍的人,以前需要在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三年内累计24个月以上,现在只需要连续满12个月以上就可以了,还不用再持有居住证了。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的房产转移记录从5年缩短到3年。车辆方面也有变化,以前买8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或者两辆以上营运车辆的人不能申请,现在需要买15万元以上非营运车辆或者两辆以上车辆的人才不能申请了。 还有一个改动是把新就业大学生和人才引进人员的限制放宽了。以前要求是全日制本科毕业未满3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才能享受优惠政策,现在全日制专科毕业未满3年也能享受。 保障方式也进行了优化。实行“全域通办”,不再分户籍和工作地,线上线下都可以就近办理。市区范围内实行线上自主选房,先到先得。实物配租方案确定后,在规定时间不参加选房的人就失去资格了。选定房源后不签订合同的话保障资格也作废了。 还有就是完善过渡政策。对于那些保障期已经满8年的非本市户籍在保对象过渡期满后想继续住的话可以提高租金租住,每次合同不超过三年。租金按照规定标准上浮40%执行。对于收入超过标准但其他条件符合且愿意提高租金租住的人也是一样的政策。 最后就是不符合条件但还愿意住公租房的人可以通过提高租金来继续居住。租金按照规定标准的2倍来缴纳。 这个通知的内容从2026年3月1日开始实施。各县市、上街区、郑州航空港区住房保障部门可以根据自己情况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