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常在交警的主持下达成赔偿协议,周某和林某就是这种情况。2024年3月,林某驾驶轿车撞了骑电动车的周某,交警判定林某负全责。两人在交警的帮助下签了调解协议,林某赔偿周某医疗费和误工费共1.2万元,当场付清。协议上写着这次医疗费和误工费是一次性了结,没提伤残、后续治疗和营养费这些项目。结果三个月后,周某做了伤情鉴定,结果是十级伤残,还得做后续取内固定手术。周某觉得原来的协议漏掉了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和营养费,就把林某告到了法院,要求赔偿9.5万元。林某说协议已经履行完毕了,双方的权利义务也结束了,不愿意再赔钱。法院审理后认为,这个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已经履行完了。协议只处理了医疗费和误工费,没涉及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和营养费这些项目,也不是周某故意放弃的。因为伤残和后续治疗跟事故有直接关系,原来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情况,遗漏的项目得赔。最后法院判林某赔偿周某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和营养费共8.7万元,之前付的1.2万元不能抵扣。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徐庆恒律师给大家分析了一下这个案子:调解协议是民事合同,依法成立就有效,但不代表放弃了所有赔偿权利。法院会区分两种情况:协议里明确说的项目履行完就不能反悔;没提到的遗漏项目只要跟事故有因果关系就可以另算。 遗漏项目要想获赔得有三个条件:第一是得跟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第二是协议里没说过“一次性终结”或者放弃所有项目;第三是签协议的时候不知道有伤残或者没办法预见后续损失。 常见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只说了部分赔偿项目;另一种是明确写了“一次性了结”。如果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的情况是可以撤销协议重新索赔的。很多人会有误区认为签完协议就不管了其实不对没写在协议里的法定项目还能主张;有人觉得写了“一次性赔偿”就绝对不能再告也不对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话还是可以撤销的;还有人觉得事后发现伤残算重复索赔其实不对伤残是签订时无法预见的重大损失应该赔。 律师建议大家在签调解协议前一定要确认伤情稳定和项目齐全必要时注明“一次性终结全部赔偿”;如果事后发现有遗漏的重要项目要及时鉴定固定证据依法维权保护自己的权益。北京泽达律师事务所把不同法律规定、热点案件和裁判文书梳理出来给大家看不同角度和视角帮助大家理解问题但不要盲目参考遇到纠纷还是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