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寒假临近,未成年人脱离校园监管后的安全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1月26日,新疆新源县人民法院启动"法治护航寒假"专项活动,由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古丽孜拉·排祖拉带队,当地第一小学开展沉浸式普法教育,着力破解青少年法律意识薄弱与安全风险高发的现实矛盾。 当前,未成年人意外伤害事件呈现季节性特征与场景化趋势。统计显示,寒假期间涉及青少年的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及人身伤害纠纷较平日增长约40%,其中因未成年人违规骑行、不当用火等行为引发的次生损害占比突出。此次普法活动瞄准该社会痛点,选取县域内近三年发生的五起典型案件作为教学蓝本。 在交通安全模块,法官重点解析了一起10岁儿童骑行致人车受损的赔偿案例。通过还原事故责任认定过程,明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条关于"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的强制性规定。现场播放的监控视频显示,涉事儿童不仅需承担全部医疗及车辆维修费用,其监护人还因未尽到看护责任被处以行政处罚。这种"以案明责"的讲授方式,使学生直观认识到法律规范的约束力。 针对冬季家庭安全隐患,普法课程创新引入"安全监督员"机制。法官结合《消防法》有关条款,指导学生排查电器过载、燃气泄漏等常见风险点。特别,活动通过模拟法庭形式重现了一起儿童玩火引发火灾的民事赔偿案件,让参与者亲身体验司法裁判逻辑。"这种教育比单纯说教更有说服力。"该校五年级班主任马老师评价道。 校园安全环节则聚焦《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实践应用。一起因课间打闹导致同学骨折的损害赔偿案例,引发学生关于行为边界的热烈讨论。法官借此阐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责任认定标准,同时提示校方完善监控设施、加强课间巡查等管理义务。这种双向责任划分的讲解模式,获得教育工作者高度认同。 此次活动凸显司法机关参与基层治理的模式创新。新源县法院院长阿布都外力·买买提介绍,该院已建立"案例库+专家团+反馈机制"三位一体的普法体系,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校园普法23场次,覆盖师生逾万人次。监测数据显示,辖区近两年未成年人涉案率同比下降27%,普法成效逐步显现。 法律界人士指出,这种"靶向普法"模式具有多重示范价值:一上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具体生活指引,另一方面通过司法判例的预防功能实现源头治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轶认为——"司法机关前移普法关口——既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创造性落实,也为构建多方协同的保护网络提供了实践样本。"
安全教育贵在持续培养规则意识与责任意识;让法律变得易懂、实用,为日常行为提供明确指引,才能真正发挥保护作用。当司法、学校和家庭形成合力时,未成年人的安全防线才能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