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加快,技能人才就业流动性不断增强。
然而,同一职业的劳动者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往往面临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不畅的问题,这一现象已成为制约人才合理流动的重要因素。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翟涛在近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群众对此反映比较多,亟需通过制度创新加以解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人社部会同住建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选择覆盖范围广、群众需求迫切的电工和焊工为主要突破口,研究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工作,破除技能人才流通壁垒。
在具体落实层面,人社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首先是推动职业资格证书互通互认。
对已取得住建、应急、市场监管任何一个部门颁发的电工、焊工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在申请其他两个部门相应证书时,如无特别规定,可免除安全作业等培训或免予理论考试,直接参加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考核或安全技术实操考试。
这一措施大幅简化了考试流程,使劳动者取证更加便捷高效。
其次是建立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衔接机制。
对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从业人员,视同达到相应职业初级工或中级工水平,可报名参加高一等级技能评价。
从业人员可通过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信息,自主选择机构报名参加评价,进一步拓展了职业发展空间。
第三是联合开展技能评价。
针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尚未开展等级评价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人社部支持各地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完善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对应目录。
在满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要求前提下,统筹评价资源,探索开展"一试多证"模式,即劳动者参加一次考试,可同时取得两本或多本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大幅降低劳动者的取证成本。
从制度设计看,职业技能证书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准入类职业资格,包括焊工、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13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这些职业涉及公共利益或国家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必须持证上岗,由相关部门组织评价并发放证书。
另一类是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主要针对具有较强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的职业,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由用人单位或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评价并发放证书。
翟涛表示,职业技能证书是劳动者具备从事相应职业所需知识、技能和能力的证明,在促进求职就业、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推进互通互认工作,既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
下一步,人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推动这些政策更有效落实落地,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覆盖范围。
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升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质量,依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优化评价信息服务,不断提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权威性、流通性和市场认可度,进一步减轻劳动者技能评价取证负担,更好促进就业创业。
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民生之举,也是建设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的制度之策。
越是简化环节,越要把安全底线和质量标准守得更牢;越是推动流动,越要让评价体系更加透明、公正、可信。
以电工、焊工等重点工种破题,推动跨部门协同从“能通”走向“好用”,将为劳动者减负、为企业赋能、为经济运行增添韧性,也为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提供更坚实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