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日前表示,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立破并举"方针,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向纵深发展。
这一表态反映了当前我国市场一体化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
当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本框架已基本建立,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重要条件。
然而,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市场准入领域,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现象仍然存在,市场分割问题未能完全消除。
要素配置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各类生产要素的协同配置效能仍有提升空间。
地方政府行为方面,部分地区招商引资行为仍存在不规范现象,违背公平竞争原则。
监管执法层面,各地行政处罚标准差异较大,"同案不同罚"问题依然突出。
此外,财税制度、统计核算办法和政绩考核体系等配套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体制机制障碍尚未完全消除。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在追求经济增长过程中,有时采取不规范的经济促进手段,形成了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的积弊。
这些问题虽然在短期内可能带来局部利益,但从全局看,严重阻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建设,制约了资源的最优配置,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
为此,国家发改委将采取"立破并举"的方针。
一方面,建立健全有利于市场统一的制度体系。
将推动出台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事项清单,为地方政府划定行为边界,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
同时,研究制定促进招商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探索高水平招商引资新模式,在规范中实现发展。
国家发改委还将研究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法治保障,确保政策执行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同时推动健全与市场统一相适应的财税体制、统计核算制度和考核评价体系,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另一方面,坚决破除阻碍市场统一的各种障碍。
将持续推进违规返还财税奖补、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问题整治,清除市场分割的根源。
同时广泛征集各类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问题线索,适时公开通报典型案例,形成有力的警示和震慑。
国家发改委已就部分突出问题约谈相关地方,下一步将进一步强化问题规制力度,对性质恶劣的问题将转交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这些举措体现了国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坚定决心。
通过出台清单、制定条例、完善制度等方式,将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规范政府行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也有利于引导地方政府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公共服务等建设性工作上,形成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也是释放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的关键之举。
此次改革既需打破“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更要在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
只有真正实现规则统一、竞争有序,才能让“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协同发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