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砸窗救人属紧急避险,事后发短信告知车主也算尽到义务了

话说在山东威海,有个市民家里的老人突然心肌梗塞,他赶紧打了120。急救人员告诉他赶紧找附近的AED。夜里黑乎乎的,这人发现一辆车的车窗上贴了AED标志,可怎么也联系不上车主。眼看时间紧迫,他一咬牙就把车窗砸碎了,把AED拿出来给老人做了心肺复苏,这才抢回了条命。车主李先生事后听说了这事,不但没怪他,还主动说不需要补偿维修费。这事儿一出来立马火了,让大家又开始关注车载AED。 李先生说自己其实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今年2月花了快3万块钱自费买了这台设备。就是因为以前在网上看了个报道,说有人在车上装了AED被人砸窗救了命,他觉得自己也经常跑业务,车也老停在商场门口这种人多的地方,所以干脆也买一台放车上。他把AED固定在副驾驶的储物箱里,车窗上还贴了“紧急情况可以砸窗”的提示。 大家都知道黄金抢救期只有4分钟,AED就是在这4分钟里给心脏除颤、做心肺复苏的东西。数据显示啊,北京和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平均每10万人还不到30台呢,美国那边已经有300多台了。李先生这个做法正好是卡住了救命的咽喉。 可是争议也跟着来了:破窗到底算不算合法呢?网友们吵成了两派。有的说这是紧急避险,事后发短信告诉车主也算尽到义务了;有的就问“谁给老百姓随便砸车窗的权利”,要是砸坏了或者出了责任算谁的?北京伟睿律师事务所的林虎才律师说了:没法联系上车主时砸窗救人属于紧急避险;要是设备坏了或者造成损失就由救人的人赔就行。 事情闹这么大后,“合肥日报”就评论说:真正缺的不是设备而是制度。刘钦觉得以后要是能把移动AED接入120指挥系统,让指挥中心、最近的AED还有救护车这三条线一起动起来,就能把“黄金4分钟”变成“黄金1分钟”。到时候谁再破窗拿AED就没啥新闻了。 其实这事儿从威海传到了北京,大家讨论的都是社会文明背后每个人对生命尊严的守护。越来越多的车主像李先生一样自己掏钱装AED、贴提示、留钥匙时我们就得想想:怎么才能让这种善意不再因为砸个车窗就受伤?怎么才能让每辆车都变成城市里最显眼的安全按钮?答案可能不在那一块玻璃上,而在整个急救体系能不能接住这份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