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单旅游其实是变相发工资

最近朋友圈里满是“呱儿子”的旅行足迹,不少朋友晒了车票就出发了,这时候就有必要先把“税”的问题捋清楚了。 公司出钱组织的免单旅游,其实是在变相发工资。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免了差旅和旅游费,都得算做对员工的奖励,把费用全加到当月的工资里,按20%的税率扣个税。这就是“老规矩”,得照章办事。 要是对象换成了外部人员,比如渠道商或者媒体人,公司通过“培训班”、“研讨会”的名义让他们去旅游,这就算是劳务报酬所得。旅游费用全额计入劳务收入,税率会根据金额从20%跳到40%。年会庆典上送的免费旅游就更简单了,统一按20%的固定税率算在“其他所得”里。 最省事的办法是直接发旅游券或现金让员工自己订票订房,这看着很香其实也挺容易让人忽略。税务处理上和“免费旅游”是一回事,照样要把这笔钱加到当月的工资里合并计税。 总之,内部奖励是工资薪金的20%税率,外部嘉宾拿了这就按劳务报酬或其他所得的20%扣税,发现金券也一样全额算工资。下次去玩之前可得把钱包和税单都准备好,这样出门旅行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