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入学牵动千万家庭,也被不法分子盯上。近日,湖北省钟祥市法院一份判决书披露一起典型“入学诈骗案”:被告人曾某某虚构可办理入学,骗取他人财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问题起于一个看似普通的场景。2021年9月,购房业主张女士为让孩子顺利入学,在钟祥市某小区购置房产。报名时,她因入住仅一个月,未达到对口学校招生条件。焦虑之际,小区物业经理曾某某主动表示“有门路”,称只要支付1.5万元“好处费”即可解决。张女士随即转账,但开学已过一个月,孩子入学仍无结果。她只得为孩子办理其他学校入学手续,并多次要求曾某某退款,却一直被以“钱已送出,等追回后再退”等理由搪塞。直到2024年7月联系不上曾某某,张女士才意识到受骗,并于9月13日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警惕的是,曾某某并非只骗一人。同小区业主郑女士在得知张女士报案后,才发现自己也遭遇同样套路。郑女士同样在2021年9月因入住不足一年担心入学,联系曾某某“找关系”,支付1.5万元。更具迷惑性的是,曾某某收款时甚至未询问孩子姓名、身份信息等基本情况,而转账后半小时内孩子即获得学籍,这种“速度”让郑女士误以为其确有“能力”。但根据当年招生政策,入住该小区满半年即可报名,郑女士的孩子本就符合条件,所谓“帮忙”并不存在。调查显示,曾某某并无办理入学的能力,也未提供任何实质帮助。他从两名业主处骗得的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销。其在物业工作中发现部分业主因入学焦虑,便动起歪念,虚构事实骗取钱财。这种针对家长心理的“精准下手”,折射出不法分子对焦虑情绪的利用。钟祥市检察机关审查认定,曾某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作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的判决。该案也反映出入学信息获取存在“盲区”:部分家长对招生政策掌握不足,容易被“包办”“走关系”等承诺误导;个别掌握信息的人员借家长焦虑实施诈骗;而对“找关系”的侥幸心理,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这起案件像一面镜子,既照见不法分子的贪念,也提醒公众警惕教育焦虑被利用的风险;推进教育公平,既要让招生政策更透明、流程更规范,也要引导家长依规办事、相信规则。当招生环节更加公开清晰,“学托”骗局就难以得逞。此案判决既是对违法者的惩戒,也是一记提醒:教育公平不容交易,法律底线不可触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