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撞伤人后逃逸获赔37万被判1年4个月

2007年,闽清县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张某把年龄超过75岁的老人,还有没满18岁的年轻人撞在一起,导致年轻人没了性命。这事儿让两个家庭都很难过,也给大家提了个醒。当时,张某没驾驶证,还开着挂假牌照的摩托车在闽清县某条路上跑。对面是蒋某开的摩托车,带着没戴头盔的詹某。结果车撞坏了,张某和蒋某都受伤了,詹某受伤很重,抢救不过来死了。交警定责任,说张某主要责任,蒋某次要责任,詹某没责任。鉴定后说詹某是脑袋伤重死的,蒋某是轻伤。事后蒋某的家属赔了詹某家人37万,还拿到了谅解书。可是张某一分钱都没给。于是詹某家人告到了闽清法院。法院看张某年龄大、自首还认罪认罚这些情况,把他判了一年四个月的刑,还判他赔1023366.1元给人家。记者林春长和通讯员王晓发了这篇报道,出处是福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