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就业形态呈现多元化、灵活化特征,传统劳动关系框架面临新的挑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公布的若干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正系统推进就业权益保障体系的现代化升级,其中带薪年休假制度改革成为重点工作之一。 从问题导向看,现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落实不力、企业执行不到位等问题。部分用人单位以各种理由规避职工休假权利,导致职工合法权益受损。同时,随着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平台经济、灵活就业等新型工作方式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存在制度空白。超龄劳动者群体也面临权益保护不足的困境。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影响劳动者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也不利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为此,人社部将推动修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深入明确带薪年休假的适用范围、计算方式、支付标准等关键问题,强化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同时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办法》,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基准和企业劳动保护责任,填补制度空白。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保护继续工作的超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些举措形成了纵向覆盖全生命周期、横向涵盖各类就业形态的权益保障网络。 在稳岗扩容提质上,人社部将实施重点行业就业支持举措,出台应对新技术发展对就业影响的文件,主动适应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带来的就业结构调整。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将印发专项就业文件,提供更加精准的就业指导和扶持政策。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就业帮扶机制,强化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支持,确保就业该民生之本的稳定性。 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扩大也是重要内容。截至2025年底,试点已累计参保人数达2510万人,覆盖面不断扩大。人社部将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全国范围,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职业伤害风险保障,这对于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意义重大。 这一系列政策调整反映了我国就业工作的新思路。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劳动者权益放首位;另一上,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对标国际先进经验,优化制度设计。这些举措的推出,既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也是对新时代就业工作的主动适应。
完善带薪年休假等劳动制度、加强新业态和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是适应就业形态变化、回应民生关切的重要举措。政策不仅要制定完善,更要落实到位。随着稳就业措施推进和职业伤害保障扩围,就业这个民生之本将获得更有力支撑,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发展预期也将更加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