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武陵区法院审理了这么个案子,结果……

德法君这里要给大家提个醒,交规里的坑可真不少。行人要是乱穿马路,把外卖骑手给摔伤了,到底要不要赔钱?很多人心里都没个底。最近武陵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么个案子。事情是发生在2024年10月,老李当时在公园里下棋,急着去幼儿园接孙子。他为了图个方便,根本没走人行横道,直接就横穿马路了。正好有个外卖骑手小黄开着电动自行车送餐呢,这小伙子也不老实,一直在分心看手机。结果两辆车就这么撞上了,小黄当场摔倒受伤。交警后来定责说,老李全责,他不该突然加速横穿马路;小黄有次要责任,因为开车的时候没好好看路。经司法鉴定,小黄被评为了十级伤残,医疗费、误工费还有后续治疗费加起来一大笔。 法院是这么判的:老李横穿马路不遵守规定是主要原因,小黄开车看手机是次要原因。法院算了一下小黄所有的损失总共是209489.6元。按照法律规定,老李得承担70%的赔偿责任,得赔14万多块钱;剩下的30%小黄自己担着。这个判决可太重要了!它直接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管是开机动车还是骑非机动车,还是步行的行人,只要违法犯错了,都得依法赔钱。大家千万别以为只有开车撞了人才赔钱,行人乱穿马路也不用担责。 这个判决不光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更是给大家敲响了警钟。谁违法谁负责是铁打的规矩!咱们大家都得强化规则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只有这样,咱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安全又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最后要说明一下这个新闻的来源和法官们:常德中院民四庭一审左龙、二审汪媛媛、三审管勇整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