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有这么个案子,和白蚁防治有关。业主黄先生的屋里进了白蚁,造成了严重损失。他认为物业公司没把公共区域的白蚁问题处理好,才导致家里遭殃,所以从2023年11月起就不给物业费了。物业公司那边就告了他,说欠了7064.4元。庭审的时候双方争论得很激烈。黄先生拿出了一长串证据,包括以前的通知记录、物业人员没好好干活的视频、蚂蚁爬到家门口的录像、家里东西被吃的照片、还有他自己找专业机构消杀花的钱的证明。物业公司则辩解说他们已经处理过公共区域的蚁患了,没证据证明黄先生家里的白蚁是从公共区域来的。 法院最后给出的结论是:根据高度盖然性原则,认定黄先生家里的白蚁很可能是从公共区域来的。因为白蚁这种虫子比较隐蔽,又是好几年前就有的事,再加上他家里以前从来没出过这个问题,现在受损又这么严重。 法院还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公司有义务把公共区域修好养起来,并且采取措施保护业主的财产安全。面对白蚁这种需要专业手段来对付的虫害,涉事物业公司只是用普通的家用杀虫剂随便喷一喷,根本没把隐患给除干净。这样的做法达不到保障业主财产安全的目的,属于重大瑕疵。 基于这个认定,法院判决业主因为物业公司的核心服务有问题而不给钱是合理的。不过抗辩权也得看情况来用。虽然物业公司在防治白蚁上有大毛病,但在保洁、安保这些方面也不是啥都没干。所以最后决定减免黄先生欠的7064.4元里的3000元。 承办这个案子的石慧法官说,这就体现了服务得和钱对等的原则。物业公司不能光收钱不干活。当服务出了大问题时,业主有权拒绝交钱。不过维权也不能乱来得看实际情况。这次判决也给物业企业提了个醒:要是不想惹麻烦,就得提高专业水平把活儿干好。 这个案子发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和石慧法官手里。最终判决结果显示:对黄先(原文是石慧)的赔偿要求给了驳回;对物业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求也给了驳回;对欠缴的7064.4元物业费给了减免3000元;还明确了物业公司的服务责任在于维护业主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