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书写历史成为一件大家参与的制度性事业

贵州省这次搞了个新规定,把地方志工作直接立法了,给文化强省建设铺了条法治路。其实以前大家对地方志的重视程度不够,总是靠行政推动,人员流动大、经费也不固定,很多珍贵的历史资料就散了。这次立法明确了地方志的地位和职责,还规定了资料征集、编纂出版这些规矩,专门人才队伍也有了说法。以后这事儿不再是“软任务”了,就有了长期稳定的投入机制。 以前那种运动式的做法肯定不行了,现在要搞个三位一体的机制:存史就是把资料集中统一管理好;资政就是学术机构和实务部门一起协作;育人就是把成果向社会开放共享。这种从“静态保存”变成“动态应用”的转变特别重要。 有了这个条例,地方志不光是单纯记录历史,还能为地方治理和文化建设提供智慧。以后可能会融入旅游开发、乡土教育这些领域,成为彰显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这不仅对贵州有用,还能给别的地方做个参考。 历史就是未来的根,方志就是历史的镜子。用法治方式守住一方水土的记忆,关乎文化传承的厚度和精神底色。让书写历史成为一件大家都参与的制度性事业,我们就能在变化中留住根脉,在创新中延续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