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卡不是帮凶,那是直接当帮凶

刘某评为了套现,找来谭某晶帮忙办卡。这位谭某晶在2021年4月底,一口气把自己刚办好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的银行卡以及U盾、网银、手机卡全打包交给刘某评,把这些工具卖了出去。交易规则是先收3000元定金,接下来的每个月再给2000元。这生意看似稳赚不赔,把卡租出去就能拿到3000元报酬。 结果却是一场灾难。仅仅过了一个月,王某刚和另外5个人被骗了18.3万元,钱立刻打到了谭某晶的工商银行卡里。彭某还有3个人的16万元钱也被骗走了,先流入山东一家公司的账户后,又转到了农行卡里。岳某花更是损失了4.28万元,这笔钱从甘肃一家公司中转后和中国银行的账户发生了交易。 在这短短三天里,谭某晶名下的三张银行卡总共经手了249万元多的资金往来。等警察找上门来传唤他的时候,这位谭某晶如实交代了一切,最终他被判了八个月的有期徒刑还要交6000元罚金。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租卡可不是什么“帮忙”,那是直接当帮凶。把自己的名字借给别人洗钱,钱没了不说,自己还得背上“帮信”的罪名。以后贷款、考公、参军哪一样都别想顺利进行。 为了守住钱包和自由千万别动歪心思去出租或者买卖银行卡、手机卡。要知道济源示范区有个“断卡”行动规定了四条“铁律”,一旦名下的卡涉案了,所有业务都会立刻被冻结并且被列入黑名单接受联合惩戒。别为了那区区3000元的蝇头小利就毁了一辈子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