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相识后转账11万余元,发现对方已婚,法院判返八成款项

一起发生街头乞讨人员之间的彩礼纠纷案件,近日经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尘埃落定;这起案件涉及的不仅是金钱往来,更反映出在特殊生活环境中,感情关系的真伪辨别与法律保护的复杂性。 事件始于2020年10月。已离异的贵州男子彭先生在青海西宁街头乞讨时,与同为乞讨人员的宁夏女子张女士相识。张女士向彭先生表示自己已与前夫离婚,双方随即建立恋爱关系并以夫妻名义同居。在张女士索要彩礼20余万元的要求下,彭先生于2024年7月先后向其转账11.19万元。然而,感情破裂后,彭先生意外发现张女士与其前夫的婚姻关系仍处于存续状态,并未如其所言已经离婚。 该发现使彭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感情欺诈。他认为张女士以结婚为名义索要彩礼,实际上是利用虚假身份和感情关系骗取钱财。索要无果后,彭先生将张女士诉至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全部不当得利款11.19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张女士的行为存在欺诈成分,但考虑到双方在五年间共同乞讨的事实,酌定由被告返还已支付彩礼的80%,即89536元。对此判决,张女士提出异议。她辩称这笔钱并非彩礼,而是"共同乞讨所得及保姆费",拒绝承认自己的欺诈行为。 张女士的上诉理由在二审中未能得到法院支持。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女士未能提交任何涉及的证据证实案涉款项确为"共同乞讨所得及保姆费"。相反,彭先生提交的证据充分证实了转款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缔结婚姻而进行的赠与。法院认定,张女士隐瞒自己已婚的真实身份,以虚假的离婚状态诱导彭先生进行金钱转账,其行为构成欺诈。 2025年9月25日,二审法院作出最终判决,驳回张女士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这意味着张女士必须返还彭先生80%的彩礼款。 这起案件的处理表明了人民法院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上的努力。虽然彭先生和张女士都处于社会边缘的乞讨人员身份,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并未因此打折。法院既认定了张女士的欺诈行为,维护了彭先生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的事实,在判赔比例上进行了人性化的酌定,体现了司法的温度与理性。 同时,这起案件也提示我们,在建立亲密关系时,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婚姻状况至关重要。无论双方处于何种社会地位,诚实守信都应是感情关系的基础。隐瞒重要信息、以虚假身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仅违反道德准则,更会面临法律制裁。

这起特殊群体的婚恋纠纷案,既反映了城市边缘人群的生存现状,也检验着法治社会的公平底线;判决不仅解决了经济纠纷,更体现了法律对诚信价值的维护。如何更好地保障弱势群体权益、完善社会治理机制,值得持续关注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