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守护经典就是守护咱们的精神家园

最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全国搞了个专项治理,主要是盯着网络平台上那些乱改经典影视的毛病。这么一来,大伙儿也开始琢磨,技术到底该怎么用,内容创作的规矩怎么定,还有传播的时候谁该担责。现在有些做视频的人,拿技术工具把老片子里的角色、台词改得乱七八糟,弄个荒诞或低俗的样子出来。他们拿“颠覆经典”“制造反差”当幌子,靠着平台的流量机制很快就传开了,形成了不小的规模。这些东西不但把老作品的文化内涵给糟蹋了,还容易带歪观众的三观,特别是那些青少年。 从法律上看,这些行为已经踩了不少雷。一是侵权,因为那些影视剧的权利人对复制、改编、传播啥的都有专有权利,没经人家同意去剪片段或者改内容,就侵犯了复制权和改编权;要是还拿去赚钱或者网上传播,又可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二是害着了演员的权益,演员对自己的表演形象有保护完整权这种人格权,擅自改人家的表演、尤其是丑化或者抹黑来传播,就是损害了合法权益。要是把演员的脸进行技术修改搞营利性传播,那还可能犯肖像权侵权的问题。 这种情况出问题的原因有好几个。一是有些创作者和平台太想赚流量钱了,“技术新奇性”和“内容刺激性”成了他们吸引眼球的主要招数,把内容本身的社会价值和法律底线都给忘了。二是相关技术工具太普及了,改个内容变得简单多了,但法律规范和平台的审核机制没能跟上趟儿,让人违规的代价太低。三是有些观众对“解构经典”有猎奇心,就像在“求你了”那种感觉似的,形成了一种不健康的市场需求。往深里想,这也反映出在网络视频多得像爆炸一样的时候,怎么平衡创作自由、技术应用跟文化责任,还是个大难题。 总局搞这次治理行动,摆明了是要管一管网络视听这块儿的乱像、保护知识产权、守住文化安全。重点盯着那些名著、历史剧、革命题材的片子,说白了就是要把这些承载民族精神的好东西特殊保护起来。这不仅仅是为了现在的规矩立得稳,更是要让技术往好处去、传播的内容也有正价值。 要想让网络内容生态健康发展,得从多个方面建个长效机制。在法律这块儿,得把技术工具用在内容改编上的解释和裁判标准再细化点,分清楚啥是合理使用啥是侵权改编,特别是那些用新花样弄出来的内容,法律也得跟着变一变。在平台那边得加强审核力度,前后流程都得弄严实了;行业自律方面也可以搞个高效的版权授权交易机制;社会监督方面就得多教大家懂点媒介素养和版权意识。 放眼未来,技术进步肯定还会给内容创作带来新花样。但技术不能没边没沿地乱用,得在法律和文化的圈子里头转。只有把技术用在做出好内容上、传播好价值观上、传承创新文化上,行业才能往高质量方向走。技术的水再深也没用,关键看使用者怎么选价值、担不担得起责任。守护经典就是守护咱们的精神家园;规范创作就是给文化产业打牢法治底子。 这次行动就是个信号:在技术到处都能用的年代,法律底线和文化尊严不能碰;创新得在规矩里头做;发展得在责任里落地。这既是现在的整治也是未来的铺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