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总工会:女职工能享受的产假给加188天

把正常分娩女职工能享受的产假给加到了188天。洛阳网在3月21日报道,最近洛阳市总工会给全市的用人单位发出了提示函,这个提示函不仅包括了保障女职工的就业权益和劳动报酬,还给女职工创造一个更友好的工作环境。提示函的第一点就是要求用人单位绝对不能在招聘、发工资、升职、辞退这些环节里搞性别歧视。另外,提示函里还说,用人单位得严格遵守男女同工同酬的制度,不能因为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或者哺乳这些情况就降工资或者福利,也不能限制她们的职业发展。针对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福利问题,提示函里还提到了经期和更年期的情况。比如,规定怀孕不满3个月但反应很严重或者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能让她们加班或者上夜班;洛阳市女职工如果正常分娩符合规定的话,可以享受98天的基础产假再加上3个月的增加产假,总共加起来就是188天;如果是难产或者生多胞胎的话,还能按规定多给几天产假;每天劳动时间里必须安排1个小时让女职工哺乳,生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孩子每天还要再多给1小时,哺乳期间也不准安排夜班;痛经或者经量多的人申请了之后能给1到2天休息;站着干活的经期女职工每2个小时要安排10分钟休息;有医院诊断出更年期综合征的人如果干不了原来的活了,单位得减轻她的工作量或者调个合适的岗位。 在打造友好环境方面,提示函也有要求:每年要安排一次妇科检查,费用全由单位出;检查时间也算工作时间。洛阳市总工会的负责人说,如果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女职工直接打12351的热线电话或者找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工会反映诉求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