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您简单梳理一下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的这起纠纷案例。2025年7月,市民王女士请了位李阿姨帮忙照顾新生儿。俩人签的合同约定服务45天,费用总共1.8万元,王女士先付了500元定金。合同里写得很明白:月嫂提前走就得退钱赔违约金,雇主不满意不退定金。 可没成想,李阿姨只干了7天就不干了。她说受不了雇主太挑刺,比如她偶尔看手机回个电话就被说是偷懒。李阿姨临走时要工资,王女士却拒绝支付。李阿姨认为自己每天挣400元,干了7天该拿2800元,就要求法院把剩下的2300元判给她。 到了法庭上,王女士拿出视频和照片说李阿姨偷懒不陪喂奶,服务不合格。李阿姨反驳说自己是来当月嫂的不是保姆,孩子这几天都平平安安的。法官调查后确认双方确实签了真合同,是有效的。 王女士的证据只能证明李阿姨工作不够规范,不能否定她干活的事实。但李阿姨自己提前跑路也确实是违约行为,让王女士不得不重新找人照顾宝宝。法院觉得要公平点,就扣了她2天的工资800元当赔偿费。最后判王女士给李阿姨1500元服务费。 审理此案的法官王心曦表示,家政合同金额不大但关系切身利益。大家签约时可得走心点,把服务内容、费用标准、违约责任都写清楚。比如该案里写着每天400元就好算钱了。 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副会长穆照鸿介绍说,目前乌鲁木齐市有3000多家家政公司。月嫂工资高、要求也高,虽然2022年协会出了《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但实际执行起来还有很多问题。现在很多月嫂取得证后就在网上接单“单飞”了,人数不好统计也不好管。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丽华强调诚信是契约精神的基石。这次判决不光理清了这次纠纷的责任归属,还向社会传递了要守信用、理性维权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