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江市公安交管部门在商业街区、市场路口、主干道等人流密集区域推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模式,通过设置“换位思考”体验课堂,组织开展面对面普法活动,受到群众关注。这个举措也意味着当地交通管理从单纯执法处罚,更多转向以教育引导为主的治理方式。 长期以来,交通安全管理面临一个难题:传统处罚往往止步于“罚完就走”,违法驾驶人缴纳罚款后很快离开,对交通法规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单靠被动、强制管理方式,难以真正改变安全意识。阳江交警部门在调研中认为,有必要把管理方式做得更有参与感,让当事人在亲身体验中完成自我教育。 为此,该部门推行“群众自己教育自己”的新做法。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在依法处理的同时,引导其在民警指导下参与交通安全宣传劝导。路口的“违法者”转变为“普法宣传员”,身份变化带来更直观的触动。当事人在劝导他人遵守交规的过程中,会更清楚地看到自己行为可能带来的风险,也更容易从“被管理者”转变为秩序维护的参与者。 现场宣教以多种形式开展。民警通过流动宣传车播放警示教育片,向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交通法规和安全出行要点。参与体验的市民在实际劝导中,对规则的理解更具体。一位参与者表示,以前觉得戴头盔只是为了应付检查,亲自劝导后才意识到很多安全细节平时容易忽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体验式教育比单纯说教更容易入脑入心。 这一柔性执法模式推行后效果明显。首先,有助于提升违法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通过角色体验,当事人对交通法规的认同感更强,更愿意主动遵守。其次,宣传覆盖面得到扩大。参与劝导的人本身也成为传播者,带动身边人关注安全出行。再次,执法的社会效果更好。相比单一处罚,教育引导更容易获得理解与配合,也更有利于形成良性互动。 从更深层看,这一做法表明了社会治理思路的变化。交通安全不仅是管理部门的职责,也需要公众共同参与。让群众参与秩序维护,在提升管理效率的同时,也增强了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这种共治模式,对其他领域的基层治理也具有参考价值。 展望未来,阳江交警部门可在现有基础上继续完善做法,总结经验、扩大覆盖范围,推动形成更规范、可持续的长效机制。同时,可结合实际探索适度的激励与反馈机制,深入提升参与积极性,逐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交通安全管理的氛围。
交通秩序的改善,既离不开严格规范的制度约束,也需要潜移默化的观念改变;让轻微违法者走到路口、参与劝导,本质上是把“处罚结果”延伸为“教育过程”,把“管理对象”转化为“共治力量”。当更多人愿意为一次礼让、一次靠右、一次规范佩戴头盔而多花几秒钟,城市道路的安全底色就会更厚实,文明出行也将成为看得见、守得住的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