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子璇这一回和大伙聊聊非全日制用工,都给解释明白。 大家得先搞清楚,非全日制就是按小时算工钱,一天干不超过四小时,一周合起来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活计。 签合同这事,最好有个书面的,哪怕当时口头答应了,要是没留个底,以后出了岔子可就说不清了。 如果没白纸黑字写下来,万一打起官司认定双方有劳动关系,咱还能拿出啥凭证来呢?工资条、社保缴费单、工作证这些都算数。 填的招工表、考勤记录也是证据,其中工资条、招工表和考勤记录的举证责任得用人单位担着。 干活的人可以同时给好几个东家打工吗?没问题,签多份合同都行,只要别耽误手里正在干的活儿就行。 至于在两个单位干活受了伤该找哪个单位赔,这也得看情况。按照规定,两边都得给职工交工伤保险费。 如果真出事了,哪个单位伤的人就由哪个单位负责赔钱。 双方别想搞试用期的幺蛾子,干得不爽随时走人就行,单位也不用多掏那笔经济补偿金。 发工资方面也有讲究,每小时的工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定的标准。 结算报酬这块最长也不能超过半个月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