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钱塘江捕了300尾鳗鱼苗,结果被判去劳动161天来还债,每天还得干8小时以上。这里是省级重要湿地,旁边就是杭州湾出海口,是钱塘江生态系统的关键。2025年8月,杭州钱塘区法院和检察院去钱塘大湾区湿地公园看望正在干活的龙某。龙某说他看见有人在捕潮头鱼,就劝人家别抓了,对方听劝就走了。 龙某以前是钱塘法院审理的一起非法捕捞案的被告人。他在2024年禁渔期用“密网”在钱塘江捞鳗鱼苗300尾。这些鳗鱼苗被鉴定是日本鳗鲡的玻璃鳗期,没办法人工繁殖,捕一条自然界就少一条,每尾值50元左右。他用的那种“密网”网眼特别小,把幼鱼、成鱼甚至别的鱼都一网打尽了。评估下来他给水域和渔业资源造成6万元损失。 钱塘法院在办这个案子的时候还受理了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龙某不光要坐牢,还得赔钱6万并且在报纸上赔礼道歉。张清华法官说光判罪不行,破坏了环境公共利益也要赔。 要想恢复环境很难。龙某虽然认罪认罚还退了钱,可他家里穷没钱赔。这时候就把劳务代偿当做法子来解决难题。检察院查了他的证明材料并和他签了协议。2025年8月法院判了刑又主持调解:龙某先付一点钱,剩下的用劳动161天来抵。 这161天的劳动必须在缓刑期间内完成,还得考虑他平时还要打零工过日子。张清华说这劳动不是随便干活就能算数的。检察院指定了一个公益组织来帮忙考勤监督。电话回访、实地调查等多种方式来验收成果。要是发现他违法了或者工作没到位,法院还得进一步处理。 钱塘大湾区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揭牌后成了新平台。检察官说这次调查要求他多干活;下次禁渔期还让他去普法宣传、现身说法。张清华法官嘱咐他明白道理:破坏环境得靠自己的劳动去修复;江堤上他认真巡逻的背影融入了潮声和微风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