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出境航班监管中查获一起违规携带黄金制品案件。两名中国籍旅客在手提行李中藏匿黄金制品6件,净重约603.96克,按查获当日金价估算,案值约59万元人民币。此案再次提醒出入境旅客:对限制物品依法申报是法定义务,也是保障通关秩序的基本要求。根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涉案旅客的行为具有明显隐瞒特征。两人选择“无申报通道”通关,但其行李在X光机检查中呈现异常高密度影像,引起关员注意。经依法开箱查验,海关人员在两人的手提行李及随身衣物中查获被刻意隐藏的黄金制品。继续调查显示,当事人在明知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出境物品的情况下,仍通过藏匿、伪装等方式企图逃避监管,已涉嫌走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以藏匿、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的,属于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黄金及其制品为何被列为限制进出境物品?这与国家金融安全和外汇管理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出境旅客通关的规定》,黄金及其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出境物品。旅客携带黄金戒指、项链等饰品出入境,如超过规定数量,应向海关如实申报,经审核后方可携带。相关规定旨在对贵金属跨境流动进行必要监管与统计,维护金融秩序和经济安全。除黄金外,旅客还需留意多类限制物品。货币现钞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携带酒精饮料上,旅客如需携带12度以上酒精饮料,应符合总容量不超过1500毫升且最多两瓶的要求。此外,蔬菜、水果、种子等植物产品属于禁止入境物品,常被旅客误解。海关工作人员表示,我国允许通过货物贸易渠道批量进口水果,并执行严格的检验检疫流程;而旅客随身携带的水果未经检验检疫,可能夹带有害生物,一旦传入将对农林业生产和生态安全造成风险。因此,对不同渠道实行差异化管理,是在便利通关与防控风险之间作出的制度安排。为规范出入境秩序,北京海关提示旅客:出行前主动了解我国及目的地国家(地区)的禁限物品规定;携带应申报物品时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并选择“申报通道”通关;如不确定是否需要申报,可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或向现场海关工作人员咨询,以减少通关延误并避免违法风险。
海关监管体现国家主权与法治要求,也是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的重要环节。出入境旅客应增强守法意识,主动配合海关检查,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通关环境。此案提示:依法申报是跨境出行的基本规则,任何侥幸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