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老太太在拐弯时失控摔倒,她把责任全推到了路过的两个初中生身上。这些孩子好心下车扶人,却被交警判定要承担次要责任。老太太后来给两名孩子及家长索赔22万元。这次事件在网上迅速引起了关注,网友们纷纷讨论这是否是一起“碰瓷”事件。事情闹得沸沸扬扬,原定2月26日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这个案子。但就在开庭前五天,原告方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女孩的母亲郑女士表示事情已经妥善处理好了,不再占用公共资源。 交警认定责任的依据是老人直行享有优先路权,女孩没有明显减速和让行,违反了交通法规。老人的律师提出22万元的索赔,理由是“孩子吓到了我”。这让大家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不少网友对这个事件表示质疑,认为这是恶意碰瓷行为。 这次事件也引发了人们对扶人风险的深思和反思。有人提到交警对证据规则的规定对行人比较有利,只要老人咬定自己被吓到了,举证责任就会落到机动车一方头上。有律师文章提到如果没有让直行的行为,哪怕好心减速,也可能会被判定次要责任。 女孩的母亲透露,孩子因为这次事件出现了心理阴影,比如夜间惊醒和社交恐惧等问题。她也表示精神损失费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 这个案子虽然最终撤诉了,“吓到”老人22万的赔偿金额让人感到心寒和不安。我们应该反思一下社会对善意的保护力度够不够大。城市管理者和每一个人都需要认真思考这个问题:“扶不扶”到底应该怎么回答?“扶起”的时候还要不要担心被索赔22万元这样的麻烦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