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快、安全义务没尽到,得负次要责任。法院对那两口子狮子大开口的天价治疗费啥的都

上海发生了一件事儿,你说稀奇不稀奇,有对年纪都七十多的老夫妻,开着辆没牌照也没证的电动三轮车,偏偏又是红灯还硬闯,结果跟正常直行的轿车撞了个正着。两人受了伤,肋骨、胳膊腿都断了,评了残,把开轿车的李某告上法庭,张口就要赔70多万。结果法院判下来,让轿车那边赔了36万块。这一判出来,大家伙儿就开始瞎琢磨了,交警说你错了七成,你还得赔个比三成还多的数额?这里面到底啥道道? 咱们先来理一理当时的现场:交警的认定书里写得很清楚,三轮车不光没牌照、司机沈某也没驾驶证、车还没保险,闯了红灯,这是主要责任;轿车这边的李某过路口的时候也没慢下来好好看看,安全义务没尽到,得负次要责任;车上坐着的黄某也没拦着沈某闯红灯,他自己也有一份责任。法院没因为沈某违规就判李某一点不赔,毕竟事故赔偿不光看谁更错,还得看谁的风险大。法律讲究个“优者风险负担”,就是说开车快、危险性大的一方得多担待点。像轿车速度快、质量大、刹车还好,出了事当然得比电动三轮车多出力。 咱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也有规定,哪怕机动车一点错没有,也得在保险里掏不超过10%的钱赔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人。这是为了保护人的命和身体。这起案子最后赔的36万,可不是李某自己掏的腰包,全是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里给垫的。法院对那两口子狮子大开口的天价治疗费啥的都没给支持,只认实打实花出去的钱。 这事儿背后其实也反映出不少问题。现在有些老人图省事开那种杂牌三轮车出门,刹车不灵也不安全;有些司机有证开车也大意,过个路口该减速看路的时候不看路。交通责任认定可不是单纯看谁对谁错这么简单,得把过错大小、谁更危险、伤得多重这些因素都捏合在一块儿看。 上海这场官司就给咱们开了个窗口。法治是得讲规则的硬气头,可怎么在这硬气头里把公平做到位?这是个细活儿。对于咱们老百姓来说,这也是个警钟:不管是开汽车的还是骑电动车的,都得把安全意识和规矩意识刻在脑子里、落实在行动上。只有咱们每个人都守着规矩办事,法律跟大家想的事儿才能在一块儿对上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