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网络拜年视频乱象引法律争议 专家警示肖像权与著作权风险

问题——节日传播热潮中,深度合成内容“以假乱真”现象抬头。

近期,一些账号借“线上拜年”“明星同框”等主题制作合成视频,通过技术手段生成公众熟悉的面孔、声线和动作,呈现出“明星齐聚拱手拜年”的效果;也有创作者将经典影片片段进行拼接改写,形成“跨片对战”“加强版删减版”等二次创作内容。

相关视频在节日期间传播迅速,部分账号在获得流量后转向带货或商业引流,出现“内容—关注—变现”的链条。

随着画面与声音拟真度提升,普通用户对真假辨识难度增加,侵权与误导风险随之放大。

原因——技术门槛降低与流量激励叠加,推动“合成内容”规模化扩散。

一方面,深度合成工具使用更便捷,输入指令即可生成较高仿真度的形象和声音,创作成本显著下降;另一方面,平台分发机制与节日情绪共振,容易催生“跟风式”创作,形成快速复制与传播。

更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创作者将公众人物形象与商业营销绑定,把“吸睛”作为目的,把“拟真”作为手段,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扩大传播并获取收益,导致权益风险由个案走向规模化。

影响——侵权纠纷与公共信任成本可能同步上升。

首先,未经许可使用他人形象生成视频,可能触及肖像权益保护的底线。

相关法律明确禁止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益;即便存在合理使用的空间,也通常以非营利、必要限度等条件为前提。

将公众人物肖像用于获取流量、引流带货,易被认定为超出合理使用范围。

其次,声音权益同样应受重视。

自然人声音保护可参照肖像权益规则,利用技术对他人声音进行“克隆”并用于传播、营销,可能构成对相应权益的侵害。

再次,围绕经典影视片段的“爆改”与高度模仿,还可能涉及著作权风险。

作品的改编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受到法律保护,若合成内容直接提取或高度再现独创性表达,或对原作品进行歪曲、篡改并公开传播,可能引发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责任承担。

最后,虚实难辨的内容还可能扰乱信息秩序,诱发误认与误传,增加社会信任成本,尤其在节日期间更易扩散。

对策——创作者、平台与权利人协同发力,推动“可用”与“可管”并重。

对个人创作者而言,应强化权利边界意识:涉及公众人物形象、声音、姓名等要素,须遵循授权、必要、适度原则,避免以营利为导向的“擦边合成”;使用影视素材应尊重著作权人权利,避免对核心表达进行实质性替换或歪曲改写;同时,在制作合成内容时应进行显著标识,降低误导性。

对平台而言,应履行内容治理责任,建立更严格的深度合成审核与风险识别机制,包括对输入数据与生成结果的技术检测、对疑似侵权内容的限流拦截、对反复违规账号的处置与信用约束,并畅通权利人投诉处理与快速下架通道。

相关规定已明确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加强内容管理,并对审核提出要求;若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用户利用其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可能面临相应的责任承担。

对权利人而言,可通过取证、投诉、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多元方式依法维权,同时推动行业形成清晰的授权与合作机制,减少争议空间。

前景——在鼓励创新表达与保护合法权益之间,需要更清晰的规则与更有效的执行。

深度合成技术具有正当应用场景,能够服务文旅宣传、科普传播、影视制作辅助等领域,但其前提是“真实可识别、权利可追溯、责任可落实”。

未来,随着合成内容生成能力持续提升,治理重点将更侧重于标识体系完善、版权合规供给、算法识别能力提升以及跨平台联动处置。

与此同时,也需通过普法与行业自律,提升公众对合成内容的辨识能力,降低因误信、误传导致的社会成本。

AI技术的发展为内容创作带来了新的可能性,但技术进步不应成为突破法律底线的借口。

肖像权、著作权等基本权利的保护,不因技术手段的改变而改变。

平台、创作者和用户都应认识到,在享受AI带来便利的同时,必须恪守法律边界。

只有建立起完善的审核机制、强化法律意识、明确各方责任,才能在推动技术创新与保护合法权益之间找到平衡点,让AI技术真正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