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大家好,我是圆方,今天想跟大家聊聊靠立法到底能不能解决咱们一直说的“内卷式竞争”这个问题。要说这个话题,得把时间拨回到2020年。那时候经济学家薛兆丰说了一句挺火的话:“让你加班的不是你的老板,而是其他愿意加班的人。” 这句话一下子就让“内卷”这个词出圈了。其实这概念最早是美国人类学家吉尔茨(Clifford Geertz)在爪哇岛研究当地人农耕生活时提出来的。他发现当地人种地也就是日复一日地犁耙收割,一直重复简单的动作,一点进步都没有。后来他把这些观察写成了书叫《农业内卷化-印度尼西亚的生态变化过程》,“内卷化”(Involution)就是他发明的词。后来翻译给中国人听的时候,历史社会学家黄宗智教授把它变成了咱们现在常用的“内卷”。黄宗智教授自己也研究了不少农村经济问题,写了好几本著作,像《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1986)、《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1992),还有最近的《中国的隐性农业革命》(2010)。回到咱们的立法上,今天2020年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第三场“部长通道”,司法部部长介绍说今年政府立法工作重点就是优化营商环境,要解决地方保护、设准入门槛还有“内卷式”竞争这些问题。大家都挺关心这个问题的,我在圆方公众号之前也写了不少文章讨论过“内卷”,但说实话这事儿想明白还是不容易。你想啊,如果一个人想赢过别人就得加班更多、熬得更晚、干活更慢更稳才行,那这种竞争其实是很畸形的。因为真正好的竞争应该是大家都想着怎么创新、提高效率、优化模式来取胜。 那这种状态就像黄宗智教授描述的华北农民种地那样循环往复地简单重复却没进步吗?圆方觉得不完全是这样。关键是评价标准出了问题:比如高考、考公成了少数几个黄金赛道后资源通道变得太窄了;再加上评价标准太单一僵化——就看分数、看工时、看KPI(关键绩效指标),这时候大家就会发现原本那种“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常竞争逻辑就变了。 那么通过立法能不能解决这种问题呢?圆方觉得可能不一定行得通。因为法律往往只是社会的底线规矩啊,它只能告诉大家别做什么坏事去犯法;要想鼓励大家做什么好事去创新、去拼搏呢?这事儿法律其实很难帮上大忙。咱们回头看看过去40多年前改革开放前的情况就能明白个中滋味:那时候农民要是把地里产的几斤豆子挑到邻村去卖——也就是现在说的投机倒把——就可能被抓去批斗甚至坐牢呢。 那时候法律确实成功制止了当时定义下的“不正当竞争”,乡与乡之间的壁垒森严得很。但这种做法到底好不好呢?现在看来好像也挺让人窒息的。因为没有了货物买卖和商贩争抢客户后表面上虽然秩序井然岁月静好,但那种环境下真的能生长出健康发展吗?答案肯定是否定的。那时候计划经济统购统销的体制消灭了市场意义上的竞争也消灭了效率与活力:农民觉得多收粮食也归公家没必要改品种提高产量;工厂只要完成指标就行了技术管理啥的也就没人管了。 那种状态比现在的“内卷”更可怕吗?也许更窒息吧!那时候大家不为加班焦虑却要为一张粮票、一块布票发愁呢!如果因为怕“内卷”就试图用法律把竞争本身给罩住那是不是太因噎废食了?之前废除“投机倒把罪”其实就是咱们走过那段弯路后的醒悟——终于明白允许人们去尝试、去流动、去争取哪怕过程会有点混乱和消耗也比一潭死水要好得多啊! 法律在这个时候应该扮演什么角色呢?圆方觉得应该是拆除那些扭曲激励的围墙打破保护落后的藩篱给真正的创新者开辟出更开阔的赛道才对啊!“内卷”确实让人疲惫但至少说明还有人愿意投入愿意博弈如果这种意愿都被浇灭博弈的空间都被封死才是真正可怕的事情啊! 所以啊这次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司法部部长提出来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确实有必要出台吧?只有拆除这些不合理的壁垒打破地方保护不当准入才能让竞争回到正轨让良币驱逐劣币而不是让竞争彻底消失才对啊!法律能做的只是守护博弈的底线不让它滑向恶性的消耗但法律永远无法代替人们去选择奔跑的方向当我们为“内卷”而烦恼时或许该庆幸我们还有竞争的资格还有改变的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