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发布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第五批公告送达:30日内领取结果、15日内可提异议

记者从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于2025年10月依法组织开展的电热暖手器等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已完成检验程序,目前正通过公告方式集中送达第五批检验结论。

根据该局发布的公告,此次监督抽查严格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实施。

检验工作完成后,监管部门已尝试通过邮寄方式向涉及的生产、销售等市场主体单位送达检验结论告知书。

然而,在实际送达过程中,部分受送达人因下落不明、拒绝签收或地址信息不详等情况,导致常规送达方式无法完成。

送达困难折射出当前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面临的现实难题。

一方面,部分企业特别是小微生产经营单位流动性强,登记信息更新不及时,造成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信息对接出现障碍。

另一方面,个别企业主动回避监管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监督抽查后续处理工作的难度。

为破解送达难题,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采取公告送达方式。

按照法律程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相关市场主体可主动联系该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领取结论告知书、检验报告等材料。

逾期未联系领取的,将视为送达完成。

受送达人如对检验结论存在异议,需在送达或视为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则视为无异议。

此次监督抽查涵盖电热暖手器等涉及消费者日常生活安全的重点产品。

这类产品若质量不合格,可能引发触电、烫伤等安全事故,直接威胁消费者人身安全。

监管部门通过定期抽查、及时公布结果的方式,不仅能够督促生产销售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更为消费者提供了重要的产品质量信息参考。

从监管实践看,公告送达机制的运用体现了执法程序的严谨性和法律适用的灵活性。

这一做法既保障了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和申辩权,又确保了监管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避免因送达障碍导致后续处理程序停滞。

同时,公开送达的方式也增强了监督抽查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形成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业内人士指出,解决送达难题需要多方协同发力。

监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信息管理系统,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同时加强信用监管,对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提高违法成本。

市场主体则应增强守法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主动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

此次公告送达工作是泸州市持续深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举措。

通过强化抽查检验、规范送达程序、严格后续处理,监管部门正在构建更加完善的产品质量监督体系,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消费环境优化提供有力保障。

此次公告送达事件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市场监管体系的日趋完善,也暴露出企业经营规范化的短板。

在高质量发展要求下,企业唯有将质量安全内化为发展基因,方能在严监管时代行稳致远。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主动查询官方抽检信息,将成为规避消费风险的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