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大以刚性监督推动生态治理提质增效,“蓝天碧水净土”守护在行动

问题——生态治理进入深水区,短板仍需直面。近年来,渠县生态环境治理总体向好,但监督调研中发现,一些矛盾仍较突出:个别场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部分河流支流水质改善不够稳定,企业和工地扬尘治理、面源污染防治仍有薄弱环节;同时,生态环境工作涉及面广,部门之间易出现信息衔接不畅、标准不统一、责任边界不清等情况,影响整体治理效能。县人大常委会在有关会议审议前强调“把问题讲在当面、把建议提到点上”,以直面矛盾的态度推动真实情况充分呈现。 原因——既有治理对象复杂,也有机制衔接不足。渠县位于嘉陵江流域,河网密集、城乡交错,污染源点多面广且流动性强;污水处理设施“建、管、用”链条较长,运维资金、人员培训、考核评价等环节一旦衔接不紧,就容易影响设施效能。更重要的是,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十多个部门和属地乡镇,缺少统一调度与过程监督时,容易出现“多头管理难成合力”,导致整改停留在阶段性、碎片化层面。 影响——治理成效直接关联民生获得感和发展质量。环境质量的细微变化,群众感受最直接:空气是否更清新、河水是否更清澈、垃圾是否更规范处置,既关系公共健康,也影响营商环境和县域形象。环保目标能否完成,不仅检验政府治理能力,也关系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是否稳固。渠县人大常委会将年度环保目标完成情况审议作为重要任务,通过监督推动责任落实,促进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生活品质优势转化。 对策——以法治思维和闭环机制提升监督穿透力。围绕“完成年度环保目标、推动质量改善”该重点,渠县人大常委会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保持持续发力的工作节奏:一上,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质改善、污水处理厂运行等领域开展专题调研与执法检查,推动薄弱环节查清、责任链条理顺。相关工作中,累计开展6项专题调研、5项执法检查、1次专项视察,以事实支撑提升审议意见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另一方面,着力打通协同堵点,推动城环资委与生态环境等部门从“单点对接”转向“联动共治”,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同步考核诸上形成更紧密的衔接。 为防止整改停留材料上、交办后就了结,渠县在监督方式上突出闭环管理,推动形成“发现问题—移交整改—跟踪回访—销号公示”的链条机制,并引入检察机关等力量协同监督,确保整改有结果、责任能落实。针对土壤与固体废物治理等领域,监督工作以清单化推进为抓手,梳理法律条款对照要点,形成问题整改清单,推动相关单位按标准、按时限完成整治。 在具体工作中,渠县人大常委会将监督力量更多投向“蓝天、碧水、净土”。在大气治理上,结合宣传与普法推进问题解决,推动一批群众投诉事项落实到位;流域治理上,持续跟踪水污染防治工作,聚焦《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对重点支流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河道环境持续改善;土壤安全上,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治理开展执法检查与专题调研,推动农村垃圾收运、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环节补齐短板,守住生态与食品安全底线。 前景——从阶段性改善迈向长效治理,需要久久为功。当前,渠县生态治理已由“集中攻坚”转向“常态长效”,监督工作也从“发现问题”继续延伸到“制度完善、机制运行”。下一步,渠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重点设施运行情况开展“回头看”,推动形成可量化、可核验、可持续的治理成效。同时,健全部门协同、资金保障、运维考核与信息公开机制,以更高标准巩固蓝天常在、清水长流、净土安居的治理成果。

渠县的实践表明,生态环境保护既需要一以贯之的战略定力,也离不开直面问题的监督勇气。当法律要求落实为可感可见的蓝天碧水,当部门协同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将更加鲜明。生态治理是一场长期任务,唯有以制度约束守住生态红线,才能持续答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