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放孔明灯的规矩定下来了

为了确保公共安全,给老百姓的生命财产上一道保险,也为了彻底消除燃放孔明灯可能带来的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还有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咱们把禁止燃放孔明灯的规矩定下来了。这儿说的孔明灯,是指那种点着固体酒精或者别的易燃物,靠着空气往上飞的东西,这玩意儿是个流动的明火。它飞到半空后,风向一变容易掉燃料或者烧灯罩,要是落在哪家高压电线、加油站、树林上头,那就是个大麻烦。所以从今天起,不管是单位、组织还是个人,全市哪儿都不许点这东西。 要是有人不听劝乱点了,咱有专门的部门盯着查:应急部门负责盯着易燃易爆的地方看有没有点火的;公安局管着公共场所的秩序不乱套;城管负责在公园广场这些地方赶摊子的人。 只要是因为点这灯惹出的乱子:公安那边是查公共场所的秩序;应急那边是查火险和罚款;城管是赶摊子。如果谁因为这事儿打架闹事或者对抗执法的,公安也得管。 大伙儿平时得多宣传,特别是党员干部得带头,咱们老百姓也得自觉点。不买也不点这种东西,见到有人乱来赶紧去劝劝或者举报。我们应急、公安还有城管都会认真受理大家的投诉和举报,发现情况立马依法处理。富锦市应急管理局、富锦市公安局还有富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2026年2月28日这天把这公告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