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和长宁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推出了个“法援帮‘宁’答”的栏目,专门给大家讲讲那些老百姓关心的典型案例,让更多人能享受到法律援助的便利,也让司法温暖持续传递下去。这次咱们就来讲讲老王的事儿,看看像他这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老王是外地农村来上海打工的,年前工地上的施工方说钱还没结清,就只给他发了一半工资。年后他想把另一半要回来,可又不知道怎么维权。后来听工友说法律援助机构能免费帮忙,他就跑去咨询了。大家都想知道,如果工头欠工资不给,能申请法律援助吗? 答案当然是可以的。拖欠劳动报酬和劳务报酬,这都是上海市法律援助规定的范围之内的事儿。具体法律条文可以看《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第十条,里面列举了不少情形,像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报酬这些都属于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 长宁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也说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二条里写得很清楚,像进城务工人员想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工伤赔偿这种情况,不用再去核查经济困难状况了。这就免去了申请人回户籍地开证明的麻烦,专门照顾到了这些特殊群体。 律师还建议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先收集好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这些都得保存好。要是实在不知道怎么办,还可以打电话给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拨打12348热线问问意见。只要符合条件,直接去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就行了。这次的图片是网上找的记者闫漫拍的,编辑是陈莎,责编颜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