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了吗,2018年这个中国体育的“狂欢年”,冬奥、世界杯还有亚运会接连登场,经济、文化、外交的红利跟着一块儿释放。但是啊,体育带来的也不仅仅是高兴事儿,兴奋剂违规、行政处罚还有程序争议,就像是跳远比赛里的三连跳,一个接一个跳出来。这繁荣背后,一套匹配的机制得赶紧跟上,不然跑得再漂亮,法律这一关过不去,最后还是会栽跟头。2018年11月,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发布了最新名单,共有12人上榜,其中11个都是未成年人。你看这数据多吓人,12人里的未成年比例这么高。最让人痛心的是还有5名浙江温州的自行车选手,他们集体吞下了一种叫1,3-二甲基丁胺的东西;6名田径小将更是让人意外,他们分别来自辽宁鞍山、山西太原和黑龙江佳木斯,分别用了美雄酮、美度铵还有LGD-4033的代谢物。这让人不禁要问:这些处罚是谁定的?行政效力又是哪儿来的?比例原则怎么落地?听证会会不会走过场? 说到行政主体这个概念吧,这里面有三个尺度来衡量: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中国足协和中国田协这几个单位都符合“行政主体”的定义。所以他们的处罚决定自带法律效力,受《行政诉讼法》保护着呢。不过呢,级别高不高真不能决定公平性,只决定了通道多不多。如果直接给个终身禁赛不管用什么级别的文件下命令都没用的。 大家总觉得罚得重就是对的吗?其实这可不一定。手段得妥当、必要、成比例才行。李文杰和侯艳民在业余马拉松里违规被禁赛四年,既处罚了他们又没把职业生涯彻底毁了。要是换成终身禁赛就有点过分了。 听证制度现在还是有点问题。孙杨那个案子听证会隔了两个月才开,超了规定时限;笔录只移交不采信;委员会怎么选出来的也没说明白。这几大痛点让人挺担心的。 为了让法律跑道更平整吧,咱们还得慢慢摸索本土化的路子。只有把比例原则写进罚单里,把程序正义放进听证里才能保证比赛干净公平有尊严。 运动员和裁判们都得遵守规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