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岁钱”归孩子所有,给家长提三点建议:红包当场点清了最好别

2020年春节,周某和吴某离了婚,他俩的一对儿女直接跟着母亲过。那年周某用“帮你存着”当借口,一次性把两个孩子收到的红包全部拿走了。此后每次跟爸爸要钱都没下文。2023年兄妹俩实在忍不住了,就给邳州市人民法院写了状子,非要把这笔16800元的压岁钱要回来。 法院受理后认为: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给的压岁钱算是对这俩孩子的赠与,本来就是他们的个人财产;父母当监护人只能为孩子好才帮着管钱,不能随便乱花;而且妈妈吴某已经同意兄妹俩要钱了,爸爸一直拖着不给就是侵权。最后法院判决:让周某翔拿回8000元,周某菲拿回8800元,这笔钱必须在判决生效后15天内交到母亲吴某手里;之后这钱也归妈妈管着,专门用来给孩子交学费或者买书本。 所谓“压岁钱”其实就是接受长辈的赠与。民法里规定一旦孩子收下了红包,这个赠与合同就算生效了,原则上不能反悔。不过这里面还得看年龄:8岁以下的孩子没本事处理钱的事,得让大人帮忙签字;8岁以上的就算是半大孩子了,可以自己花点小钱买文具书本这些纯赚便宜的东西。 至于管钱的监护人也有“紧箍咒”:《民法典》里写得很明白,监护人不能把钱随便乱动,除非是为了孩子的利益;要是孩子闯祸得赔钱,先从他们自己的财产里出;剩下不够的部分才轮得到监护人掏钱补上。 对于春节那些动不动就上万的大额红包该怎么处置,家长和孩子总是有不同意见:家长担心孩子乱花或者被人骗了就想先帮着存着;孩子觉得这是长辈的心意自己应该拿着花。 这次的判决算是找了个中间办法:钱归孩子所有,让家长帮忙看着点只用在成长上必需的地方。这样既保住了孩子的财产权利,又没让家长独断专行。 给家长提三点建议:红包当场点清了最好别事后为了数目吵起来;直接给张存折比给现金强点——让孩子在存单上签字既能搞点仪式感也留个证据;最好跟孩子一起列个花钱清单——学费、课外书这些合理的费用直接从红包里扣掉剩下的存银行或者买保险。 最后说句心里话:压岁钱不光是长辈的祝福更是孩子对财产权的最早认知。法院的这个判决不是鼓励告亲爸而是提醒大家注意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希望每一次发红包的机会都能变成亲子沟通的桥梁而不是引发矛盾的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