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审结婚内赠与纠纷案 法院认定违背公序良俗的赠与无效并判令全额返还

问题: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表达感情"等名义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关系对象,另一方能否追回?受赠人主张"并不知情"或"只退一半"是否成立?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裁判文书给出明确答案:以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为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受赠方应当返还相应财物或价款。

婚姻不仅是两个人的私人关系,更关系到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夫妻忠实义务既是道德底线,也是法律红线。本案判决再次表明,任何违背婚姻忠实义务、损害配偶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司法机关通过个案裁判树立规则、明确导向,引导社会尊重婚姻、维护家庭,让法律成为守护婚姻家庭关系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