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极端天气引发的山洪泥石流,短时间内对山区县域治理能力形成综合考验。
榆中县在2025年8月遭遇历史极值强降雨,洪水裹挟泥石流冲击村庄,造成电力、通信、道路等受损,部分房屋倒塌,群众生产生活秩序被打乱。
对受灾家庭而言,房屋不仅是遮风避寒的空间,更承载着多年积累的生计基础。
抢险救灾告一段落后,如何让群众尽快“有房住、住得安”,并在寒冬来临前实现稳定过渡,成为当地必须回答的紧迫课题。
原因:一方面,自然灾害呈现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特点,山区河道狭窄、地形起伏、土体含水率骤升后易失稳,叠加短时强降雨,极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
另一方面,受灾村庄部分房屋临近河道或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即便单体建筑受损程度不一,也存在后续风险与安全隐患,单纯原址修缮难以从根本上消除威胁。
加之受灾群众分布广、家庭情况差异大,安置方式、选址规划、户型面积、配套设施等环节需要在极短周期内统筹决策,任何一项迟滞都可能影响群众越冬与社会稳定。
影响:对家庭层面,房屋倒塌或受损直接造成资产损失,经营性设施、农机具、存货等被冲毁,叠加临时租住、搬迁成本,生活压力陡增。
对社区层面,人口外出分散、生产中断会带来劳动力组织困难、农事衔接不畅等问题,若安置迟缓,还可能引发教育就医不便、冬季取暖风险等连锁效应。
对县域层面,道路、电力、通信受损影响应急调度与物资供应,重建任务与冬季保供并行推进,对组织动员、资金保障、工程质量和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
对策:榆中县在“先保生命安全、再保基本生活、后保恢复重建”的逻辑下,形成了较为清晰的推进路径。
一是以网格化包联压实责任,提升救灾与重建的精准度。
灾情发生后,当地组织多部门干部下沉到村到户,逐户摸排受损情况与安置意愿,推动从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到生产自救的连续服务。
以受灾较重的村为例,来自生态环境、水务、检察、政协等部门干部与村民建立直接联系,做到问题及时反馈、需求及时对接。
全县层面,通过县级干部包村、科级干部包社、一般干部包户的方式,实现对重点受灾户全覆盖,减少信息差和决策滞后。
二是以分类安置提升效率,兼顾群众意愿与安全底线。
经核定,全县共有450户需要搬迁安置,其中一部分选择自行在县城购房,325户进入集中安置。
分类处置既避免“一刀切”,也有利于把有限建设资源集中用于最需要的群体,同时通过集中安置在选址避险、公共服务配套、后续管理等方面形成规模效应。
三是以国企统筹与专业施工协同,推动工程建设提速保质。
县属国有企业承担安置房项目建设管理职责,集中安置点由专业施工、监理单位实施,并通过科学组织实现交叉作业、加班轮班等施工安排,压缩工期、保障节点。
6个安置点325套房屋在10月初实现主体结构封顶,随后推进装修及室外管线、挡墙等配套设施。
与此同时,吸纳部分当地群众参与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的工序,一定程度上带动了就地就业与收入恢复。
四是以验收交付闭环保障入住安全与秩序。
房屋达到入住条件后,按程序开展分户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钥匙并组织搬迁入住。
户型设置覆盖80至150平方米不同面积,尽量匹配家庭人口与生产生活需求;院落空间的安排也兼顾农用车停放、农具存放等农村生活场景,增强群众适应性与获得感。
前景:从灾后四个月实现集中交付看,榆中县重建工作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导向,也显示出基层治理在极端天气背景下的韧性提升。
但更重要的是,安置并非终点。
下一阶段需把工作重心从“住得下”转向“住得稳、能发展”:一方面,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行洪空间、山洪沟治理等领域的系统整治,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演练能力,降低类似灾害再次发生的风险;另一方面,围绕安置点的就业、产业衔接、教育医疗、交通出行等公共服务持续补齐短板,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同时,应把本次重建中的包联服务、工程统筹、质量管控等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流程,为今后应对极端天气和突发灾害提供可复制的经验。
灾难考验着一个地区的应急能力和治理水平。
榆中县在短时间内完成大规模灾后重建,不仅源于科学的规划和有力的执行,更源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从干部包联制度的全覆盖到安置房的精心设计,从施工进度的科学管理到群众参与的充分调动,每一个环节都体现了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和尊重。
这种系统性、人文化的灾后重建模式,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充分展现了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