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孕妇可用”被指误导消费者

随着“她经济”的发展和健康育儿观念的普及,母婴及孕期护理市场竞争越发激烈。部分品牌为了吸引消费者,把产品安全性、温和性作为卖点,宣称产品适合特殊生理阶段人群使用。近期,消费者投诉揭露了一些品牌在宣传上的模糊操作。郑炫律师指出,这是典型的“打擦边球”行为。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郑炫分析认为,“准孕妇”并不是法律或标准术语,它通常指备孕期或计划怀孕的女性群体。这部分人群与孕妇有相似的使用顾虑和消费动机。“准孕妇可用”这个表述试图规避“孕妇适用”宣称所要求的特殊化妆品注册义务。虽然字面意思不同,但是营销意图、传递信息和引导场景都指向孕妇这一特殊群体,超出了普通化妆品备案时的“普通人群”范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如果化妆品宣称适用于孕妇、哺乳期妇女,必须按照特殊化妆品进行注册管理。这个品牌涉事的产品标注为“03普通人群”,与营销中“准孕妇可用”的表述明显不符。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时很大程度上是被这种模糊宣传误导的。 这个事件并非个别案例,市场上还有类似情况存在。记者调查发现该品牌年销量巨大,多款热销产品都有类似标签。国家药监局要求如果宣称适用于特殊人群的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必须严格审批才能上市销售。普通化妆品不允许这样宣称。这个品牌官方客服表示“无法保证百分之百适用”,建议消费者先试试再退。郑炫律师认为这些表述违反规定,并且给监管带来困惑。 此次事件引起了社会关注和讨论。除了消费者维权之外,它也是对行业宣传合规性和监管精准性的一次检验。企业应该坚守诚信底线,依据产品备案情况进行宣传;监管部门需要完善法规细节和检查力度;消费者在选购时应该查询备案信息和关注关键标注。生产者、监管者、消费者共同努力才能建立安全、透明、可靠的消费环境。 我们应该重视这个问题:“化妆品安全无小事”,特别是涉及到孕妇、婴幼儿等特殊群体时更应慎之又慎。企业不要通过模糊宣传来误导消费者;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宣称用语的监督检查;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