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合同的原件、传真件还有扫描件搞清楚,法律风险这块就得算个明白账。为啥说没原件是最大的隐患?因为这三样东西证明力差得太多。好多公司图省事,把合同锁在抽屉里,只留传真或者扫描件,结果出了事才发现,这薄薄一张纸变成了一颗炸弹。法院判案就靠证据,证据不够硬,败诉的风险就直线上升。 合同原件那就是法律效力的天花板。原件指的是双方当面签字盖章的文本,这是书面形式里等级最高的。在法律证据学里,它既是直接证据又是原始证据,能单独证明合同关系,法院一般都直接采纳。 有了原件就得守好黄金守则:一式两份各拿一份,别让人证分离;盖上骑缝章防着有人换页;签字的时候拍照或录像,把这个场景给固定住。 传真件其实离原件也就是一步之遥。双方在传呼机上反复确认修改并盖章回传的传真件能当原件用;如果只是单纯传输文字图像,那就跟复印件差不多了。 想用传真件当证据得看几个条件:对方已经承诺生效了;后面没签正式文件;对方在法庭上认可了;还有电信部门开的传送记录能作证。 扫描件说白了就是图片形式的低配复印件。技术上很容易被篡改,单独拿出来定案几乎不可能。除非对方当庭认可或者能跟原件比一对上号才能有点用。 所以说光有个孤证的扫描件等于废纸一张。 操作的时候有几个避坑指南:公章是关键。不管是哪种形式缺了公章效力都要打折。尽量用彩色扫描加骑缝章;旁边贴上原件对比页随时能看;合同里写上传真件扫描件和原件效力一样;邮件QQ微信传文件的时候要留意发送记录和已阅情况;定期备份云端;发现对方违约要赶紧公证或见证。 总之每份文件都得自带保险。合同原件是王炸,传真件是补牌,扫描件是野牌。记住非原件就得用公章骑缝章比对页这些手段叠加证明力。把风险前置好了才能在纠纷来临时稳如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