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络空间中,个别不法分子打着“曝光”“监督”“维权”等旗号,实则以造谣抹黑、偷拍视频等方式制造舆论压力,再通过“付费删帖”“付费撤稿”实施敲诈勒索;聊城警方通报的这起案件中,梁某作为公众号运营者,涉嫌多次恶意发布针对他人的不实信息,并以删除对应的内容为条件索取钱款。多名被害人反映,相关内容传播后造成名誉受损、经营受阻、生活秩序被扰乱,不得不支付费用求得“消停”,其中有人支付30万元,有人支付2万余元。 原因—— 从案件暴露出的链条看,“造谣—扩散—要挟—收费”之所以能形成黑色生意,既有逐利驱动,也有网络传播特点叠加的现实土壤:一是信息传播快、扩散范围广,个别账号通过标题党、断章取义等方式博取关注,制造被害人“风险不可控”的心理压力;二是一些平台治理存滞后,谣言与不实信息在短时间内可获得较高可见度,给当事人带来即时冲击;三是部分受害人顾虑名誉、经营与家庭影响,倾向于私了,以致不法分子形成“试探—得手—复制”的作案模式;四是个别人员混淆监督与侵权边界,把正常的舆论监督、公共利益表达异化为牟利工具,以“监督权”包装违法行为,增加迷惑性。 影响—— 此类案件危害具有多重外溢效应。对个人而言,不实信息与偷拍视频可能直接造成名誉权、隐私权等权益受损,甚至引发就业、经营与家庭生活的连锁冲击;对市场秩序而言,谣言可扰乱正常交易与商业信誉,形成“谁被盯上谁付费”的畸形成本,挤压公平竞争空间;对网络生态而言,“有偿删帖”将公共议题流量化、交易化,深入诱导“先造势再变现”的灰黑产业链,侵蚀公众对网络信息的信任基础。警方统计显示,该案已查明被害人28人、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说明此类行为可能具有持续性与规模化特征,必须引起高度警惕。 对策—— 治理此类网络敲诈勒索,需要依法严惩与综合治理同向发力。公安机关上,应对“编造—传播—要挟—收款”完整链条依法打击,强化线索研判、资金流追踪与跨平台取证,形成对灰黑产业链的震慑效应。平台方面,应完善投诉举报与快速处置机制,对存明显造谣、诽谤、勒索导向的内容和账号及时核查、限流、下架直至封禁,并加强对“删帖交易”相关话术、引流账号、支付路径的识别拦截。社会层面,应强化法治宣传与案例警示,明确言论自由不等于造谣自由,监督权更不能成为谋私利工具;同时引导公众遇到被造谣、被敲诈时及时保存证据、依法报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避免“花钱买平安”助长违法行为。对企事业单位与个体经营者而言,也应增强网络声誉风险管理能力,建立信息监测、应急沟通和法律支撑机制,做到遇事不慌、处置有据。 前景—— 随着网络治理体系优化、依法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以删帖牟利”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但也应看到,不法分子作案手法可能随平台规则和技术手段迭代而变化,例如转向更隐蔽的社群传播、跨平台“联动施压”或以“咨询费”“公关费”等名目变相收费。对此,治理需坚持系统观念:一上以案件侦办为抓手,持续清理违法链条;另一方面推动平台责任落实和行业自律,形成“发现更快、处置更准、追责更严”的闭环。同时,推动形成依法监督、理性表达的社会共识,让真正的舆论监督回归公共利益,让网络空间更清朗、更可信。
网络的便利性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聊城警方的行动表明,维护网络秩序需要执法部门的严厉打击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每位网民都应明确自由与责任的边界,只有全社会形成抵制违法犯罪的合力,才能营造清朗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