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们在2026年申报残保金时,总是要面对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那些被派到国外的员工,到底算不算在国内的缴费基数里?大家都知道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走向了海外,这给很多公司的财务和人力部门带来了新的挑战。不过,要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得先回到残保金的基本政策上来,弄明白到底什么是“在职职工”。 咱们先来看政策规定。残保金就是为了保护残疾人权益,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得掏钱交的钱。计算的时候有个公式:残保金=(上年在职职工人数×规定比例 - 实际安排的残疾人数)×上年平均工资。这里面的“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是关键,多了少了都不行。根据各地2026年的通告,认定“在职职工”主要看三点:一是签了一年以上的合同,二是有实质的雇佣关系,三是发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工资,还交了社保。 现在来看看具体怎么算。如果一个员工人虽然在海外工作,但合同还跟国内母公司签着,钱也是国内发的或者通过国内代发的,社保也在国内交着。这种情况就属于劳动关系没变,他就是国内母公司的人。既然是和母公司签的合同、发的工资,那肯定要算进国内的基数里。 另外一种情况是公司为了管理方便,让员工跟海外的公司签了当地的劳动合同,由当地发钱、交当地社保。这时候员工的劳动关系就转移了,国内母公司不管发工资了。这种情况就不算了。 除了海外派遣,企业在用劳务派遣工的时候也有风险。政策说如果是派残疾人就业,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得商量好算在谁头上;如果是非残疾人的派遣工,他们也算是用工单位的人,得算进去。 最后提醒一下,申报残保金是法定义务也是社会责任。别瞎猜着来,得看劳动合同是跟谁签的。如果是跟国内母公司签的合同、发的工资交的社保,哪怕隔着千山万水也得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