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增收“达标”后,部分困难家庭面临保障断档风险。
随着就业增收、产业分红等渠道拓宽,一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家庭收入刚刚跨过低保标准线,就可能出现政策退出。
现实中,收入稳定性不足、就业波动、疾病和残疾等刚性支出叠加,容易造成“刚退出、又返困”的隐忧。
一些群众对“收入一涨就停保”的担心,影响外出务工和灵活就业积极性,也不利于形成稳定增收预期。
原因——困难群众收入结构不稳、支出刚性较强,传统救助退出机制需要更精细衔接。
一方面,灵活就业、季节性务工的收入波动较大,短期增收不代表长期稳定;另一方面,重病、残疾、教育等支出具有长期性和不可压缩性,家庭抗风险能力仍弱。
加之部分地区救助信息掌握不均、识别更新不及时,容易出现“该进未进、该退未稳”的两难。
要实现“兜住底”与“促发展”相统一,亟需在政策退出上设置缓冲,在后续帮扶上形成闭环。
影响——“退出有缓冲、帮扶不断档”,有助于稳就业、稳预期、稳民生。
兴安盟民政部门在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基础上,强化社会救助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推动兜底保障从“单一救助”向“综合支撑”升级。
政策层面,通过设置低保渐退期,减少“一刀切”退出带来的短期冲击,让群众敢于就业、愿意增收;治理层面,通过数据比对与基层摸排联动,提高识别精准度,防止遗漏;社会层面,通过更具温度的政策解释与跟踪服务,增强群众对政策的理解与信任。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11月底,兴安盟9万余名脱贫人口中,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有43397人,覆盖率达45%;2万余名防返贫监测对象中,纳入保障范围比例达58%。
这些数字背后,是一户户家庭在关键时期获得稳定支撑。
对策——以“4+1”构建救助退出闭环,兼顾“力度”与“温度”。
一是实施分类分档渐退期,建立“政策缓冲带”。
针对不同增收类型家庭设置退出过渡期:灵活就业、外出务工家庭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渐退期;通过产业帮扶、股息分红实现增收的脱贫家庭,渐退期为6至12个月。
通过渐退安排,让家庭在收入由“增”到“稳”的过程中,基本生活不因政策调整出现断崖式变化。
目前全盟享受低保渐退政策的脱贫人员为523人。
二是畅通专项救助通道,降低重复申办成本。
对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建立更便捷的认定机制,减少材料重复提交,确保在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领域能及时获得相应支持,使退出低保不等于退出帮扶。
三是以临时救助快速兜底,应对突发性风险。
对因疾病、意外、灾害等导致的阶段性困难,及时启动临时救助,实现“急难即救”,防止困难演变为长期返困。
四是强化常态化动态监测,提升救助响应速度。
通过部门数据比对和民政协理员入户排查相结合,确保风险早发现、问题早介入、措施早落实,做到“遇困即扶、应救尽救”。
此外,“1”项退出谈话机制增强政策可及性与透明度。
对因收入、财产超标退出低保的群众,民政协理员在停保3个工作日内上门沟通,解释相关政策与后续保障路径,明确动态监测持续开展,若遭遇突发困难可重新申请,符合条件将及时救助。
该机制在基层形成“解释—告知—跟踪—再帮扶”的闭环,减少误解与焦虑。
前景——从“保基本”走向“促稳定”,兜底保障将与乡村振兴形成更强合力。
随着就业结构变化和农村家庭收入来源多元化,社会救助面临更精细的识别与更灵活的衔接要求。
兴安盟的探索表明,救助政策不仅要“兜底”,还要“托底”,在退出机制上留有余地,在后续服务上持续跟进。
下一步,随着数据共享、基层走访和支出型困难识别机制进一步完善,救助资源有望更精准投向风险点,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的底线,也为群众通过劳动增收提供稳定预期,推动形成“增收有动力、退出不慌张、遇困能再扶”的制度环境。
兴安盟的实践表明,做好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关键在于既要坚守保障的底线,更要体现保障的温度。
从单纯的"给予"转变为"陪伴",从机械的政策执行转变为人性化的服务供给,这样的创新举措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后顾之忧,更激发了他们自我发展的信心。
这种以人民为中心的民政工作思路,为全国探索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充分诠释了民政部门作为"民之所呼、政之所应"的重要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