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辽宁阜新有这么一件事,男子吴某因为感情和钱的事,拿着刀捅人,最后把人给害死了。前不久,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把这案子给判下来了,给吴某判了个死缓。法院还把判决书挂到了网上,大家都能看见,证明咱们的司法审判是公开透明的。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吴某跟刘某以前是夫妻,在一起过了好多年。后来他们感情破裂了,吴某又找了个新女友。因为分钱的问题谈不拢,吴某心里不爽。结果那天他开车带着新女友去找刘某算账,发现刘某跟张某在一起呢,张某还是他以前的狱友。这下他可真的生气了,直接拿刀下车冲上去捅人,把张某给捅死了。案子一出事吴某就去自首了。检察院那边告他故意杀人。 法院查了情况后认为他确实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辩护律师说吴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以前犯的事也不是什么严重的暴力犯罪,希望能轻判点。法院仔细琢磨了一下:虽然他有这些好的地方值得原谅,但也不能忘了他以前有过盗窃的前科。虽然这不是暴力的那种,但也得算个坏的因素加重处罚。法院最后决定说:吴某的手法太狠了,人死得也惨害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按理说该狠狠收拾他一顿。可是考虑到他是因为感情纠纷吵架吵急了才动手的,再加上他主动自首、认罪态度好还愿意悔过,所以就不马上执行死刑给他两年的时间缓一缓。 这个案子让人想了很多东西:感情上的事儿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出人命;出狱的人得把心思放正点别老想着走歪路;还有要是钱的事谈崩了千万别搞暴力那一套。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告诉咱们法律还是挺讲道理的,既罚了坏人又照顾到了具体情况和他的悔过表现。这是一堂很好的课,告诉大家要尊重生命、遵守法律。另外也提醒大家得多关心一下像吴某这种人的心理健康和行为习惯问题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