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丰顺县和丰顺县发生两起森林火灾

2月22日,梅州的丰顺县和丰顺县人民政府颁布了《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这个禁火令规定了居民不能在野外随意点火。虽然县政府和警方做了很多宣传,但是有人还是没有把森林防火放在心上。今年春节期间就发生了两起森林火灾案件。这些案件给大家敲响了警钟。 第一起案件发生在2月22日,丰田村。丰顺县公安局丰良派出所抓到了一位嫌疑人吴某彬。当时是上午九点左右,吴某彬带着家人去伯公坳山上祭祀山坟。之后他们就离开了。但是到了上午十一点左右,有人发现了山火。村干部和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全力扑救,到下午一点多就把火扑灭了。经过调查发现这次山火是因为吴某彬祭祀时携带的一个烟花自燃引发的。这个烟花吹到了周边的干枯杂草上,从而引发了山火。丰顺县公安局给吴某彬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第二起案件发生在2月23日,汤西镇焦潭村坑尾山林着火了。接报后民警立刻赶到现场调查情况。这次是汤西镇焦潭村茜坑水库山林着火了。多部门联合救援后火势得到控制,到下午四点半左右明火被扑灭了。过火面积大约10亩。 经初步调查发现这次山火是因为汤西镇石江村人胡某颂请了汤西镇石江村人朱某忠去焦潭村茜坑水库山上扫墓时做“请神”仪式引起的。朱某忠在祭祀时焚烧纸钱引燃了杂草引发山火。这次朱某忠被丰顺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九日处罚。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因为违反了《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在野外用火导致发生森林火灾。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杜绝野外用火行为。如果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或者森林火警专线12119来守护丰顺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