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通报三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例 涉事企业被处罚

为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期执法检查中查获多起重大违法案件;这些案件涉及食品生产经营、商标知识产权等多个领域,反映出当前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执法成效。 食品安全领域问题突出。一家餐饮管理公司运城分公司因使用过期食品原料被查处,执法人员在其仓库内发现大量过期食品原料。经调查,该企业在经营中使用过期原料加工销售食品,违法销售额达6726.09元,同时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的严重缺陷。这充分说明部分餐饮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足,内部质量管控体系存在明显漏洞。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对应的规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6726.09元、罚款85000元的处罚,罚没款共计91726.09元。 无证经营肉制品加工是另一个突出问题。在盐湖区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李某在拆迁废弃房屋内无证从事肉制品加工,加工场所简陋,未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更为严重的是,该加工坊违规存放亚硝酸钠、氢氧化钠等食品添加剂和化工原料,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和化学污染风险。检查中查获羊头、羊肝肺、羊肚等原料数百件,违法所得5832元。这类无证小作坊游离于监管之外,极易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源头。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其没收违法原料和所得,罚款50000元,罚没款共计55832元。 知识产权保护同样重要。永济市的一家男装店因经营假冒"啄木鳥"注册商标服装被查处,共发现涉嫌假冒商标服装763件。这类违法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更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上述问题的根源在于部分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淡薄,为降低经营成本或获取非法利益铤而走险。一些企业对进货查验、原料保管、证照办理等基本要求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同时,违法成本相对较低也是诱发违法行为的重要因素。 这些典型案件的处理充分表明了市场监管部门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态度。通过依法查处、公开通报,既对违法企业形成有力震慑,也向全社会传递了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权益的坚定决心。这些案件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户等市场主体具有强烈的警示作用,倒逼各类经营者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和销售流程,切实守住法律底线和安全底线。 面向未来,市场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信用监管体制建设,使违法者付出更高代价。同时,应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培训和指导,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管理制度,形成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消费者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良好氛围。

消费环境的安全与公平,既需要经营主体的自律,更需要监管执法的约束与制度的完善。运城此次集中通报典型案例,传递出维护群众利益、守护食品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和公平竞争的明确信号。只有让每一次查处都形成震慑、每一项制度都落到实处,才能把"放心消费"从承诺变为日常体验,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市场基础。